第288章(第9頁)

  而是從法庭外,從和各個部門打交道的情況中,來确定和保護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不得不說,這種案子相比于在法庭上與對方的委托律師或者是與公訴人進行法律條文的交鋒,要難上很多。

  畢竟.…法律條文的交鋒,主要在于法庭陳述上審判長的傾向性。

  可是在這種案子當中.…那就要看法律之外的事情了。

  呼.…

  蘇白長呼口氣,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算是結束了。

  原本這個案子是要确認,白君律師事務所在深都分所的法圈地位。

  可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的影響力不是很大。

  不過話說回來。

  這個案子在法圈中的影響力不算是小,也算是對深都分所在深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而且,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在這個案子結束以後,深都有幾家一流頂級的律所,想要和白君律師事務所的深都分所,達成深入的合作。

  從這一點上來看,這個案子的影響力是非常的大的。

  隻是在這個案子結束以後,李雪珍臉上沒有明顯的興奮。

  小臉上寫滿了可惜。

  “蘇律師.…我覺得這個案子實在是太可惜了。”

  “先不說别的,就說這個案子原本就是何君等人針對張洪濤,有了一個刻意性的針對。”

  “并且還刻意的誣陷張洪濤有着犯罪的行為。”

  “高院方面,還不願意判決張洪濤無罪,故意拖延的時間。”

  “可是最後監察部門調查出來的結果卻是,隻是對于幕後大boss何君,一個降職和調到其他部門的處罰。”

  “對于涉及到嚴重的才進行開除和提起公訴,一些較輕的隻是給予了一定的處罰程度。”

  “我覺得這麼做非常的不合理。”

  蘇白扭過頭看向李雪珍:“怎麼不合理了?”

  李雪珍小臉氣憤,語氣認真的開口:“蘇律師,你不覺得這個處罰太輕了嘛?”

  “在這個案子當中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都應該給他送進去!”

  這是秒變送人小律師了?

  蘇白望着李雪珍笑了笑,在這個案子當中,所涉及到的人員是規避掉了一定的法律的。

  就比如說蕭山和關遠東,這兩個人作為高院的人員在具有傾向性的情況下,所做的事情都是在法律的規範之内的。

  他們所做的事情和張洪濤做的事情類似,那就是在案子當中,具有傾向性,但是在法律的允許範圍之内。

  在這種情況下,肯定達不成犯罪的行為,既然達不成犯罪的行為,那肯定是送不進去的。

  能夠給予一個處分,已經算是一個不錯的結果了。

  不過話說回來,按照張洪濤之前說的,許明遠對于張洪濤進行了威脅,要求張洪濤進行認罪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