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第8頁)

  “按照法律規定,保本理财應當給予理财當事人保護本金的責任,可是來海銀行,卻沒有盡到義務。”

  “在我方當事人保本理财到期以後,想要進行兌付,卻被告知我方的保本理财本金全部損失。”

  “保本理财的本金全部損失是什麼情況?”

  “按照法律金融有關條例的管理規定,保本理财要保證投資者和理财人的本金。”

  “這是有着明文規定的。”

  “來海銀行不兌付我方的理财産品本金及其利息。”

  “這嚴重損害了我方當事人的财産權益和法律權益,我方要求來海銀行對于我方進行賠償,歸還本金以及利息。”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這一次庭審的委托和陳述。”

  蘇白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内容陳述的非常的清晰。

  簡單來說,就是來海銀行沒有按照法律要求來進行兌付。

  打官司,是為了要求來海銀行支付應當對于他們委托人,當事人應當兌付的本金和利息。

  在聽完蘇白的陳述後,審判長扭頭看向被告人席位。

  “被告,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你方有沒有需要進行陳述的。”

  餘曼春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平靜的擡頭看向原告方席位,然後開口: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原告方的所有訴訟請求。”

  “并且我方認為我方沒有任何的責任,不承擔任何的賠償。”

  在這話一說出來,原告人席位上的姜維瞬間就不淡定了。

  啥意思,說這話是啥意思?

  他的本金全部都給爆雷了,買的保本理财産品現在一毛錢都不想賠償,還不想承擔任何的責任?

  這不耍無賴嘛!

  隻是還沒有等姜維開口,餘曼春就繼續翻了翻證據材料開口:

  “審判長,我方要提交新的證據。”

  “在剛才的證據交流環節,我方已經看過對方的證據了。”

  “對于對方提交的保本理财證據,以及購買的是保本理财産品這一點我方并不認同。”

  “我方提交的證據則是,當初原告方購買理财産品中具體的協議内容。”

  說着這些話,餘曼春将具體的協議,交給了一旁的工作人員。

  而後工作人員将其交給了審判台上的審判長。

  餘曼春繼續開口:

  “根據我方提交的材料當中很明顯的顯示,當初在第三方平台簽訂購買我方理财産品的協議當中,就有一句理财風險大,該産品并不是保本産品。”

  “原告人一直在陳述我方的理财産品是保本産品,這完全不符合事實,所以從這一點來看,我方認為應當駁回原告方的所有訴訟申請。”

  面對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蘇白愣了一下,購買的産品并不是保本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