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第5頁)

  來證明來海銀行在這個理财産品中存在着非法集資的可能性,以及其主觀故意性。

  但是這個新的證據,很難找。

  法院方面,雖然在名義上有權利去調取這些證據,可是找到第三方平台,想要讓第三方平台拿出相關的證據,這一點是非常的困難的。

  為什麼會這麼說?

  因為這個案子還涉及到了第三方平台的信譽和第三方平台的責任劃分問題。

  第三方平台有着驗證和監管來海銀行在協議的内容中是否如标簽中所描述的一緻的責任。

  讓第三方出具來海銀行違法違規的行為和證據,這無疑是讓第三方平台自己拿出自己的罪證,自己拿出自己的責任證書。

  在這種情況下,第三方會拿出自己的責任證據嗎?

  肯定不會!

  所以即使法院出面,要求第三方出具相應的證據,可是第三方可以以很多理由來推辭,拒絕法院的要求。

  畢竟.…法院隻是上都中級法院,從歸屬地的責任來講,如果第三方平台是在上都,第三方平台還能賣法院一個面子。

  可是第三方平台是在江省,你法院又管轄不到人家的地盤,人家幹嘛要理你?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法院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利,這樣一來,事情就相對來說比較麻煩了。

  這也是證據找尋的難點。

  但也不是沒有辦法.…

  因為法院雖然沒有強制執行調查的權利,可是銀監會有。

  銀監會對于金融,銀行,第三方平台,都有着監督的權利,也可以去強制執行相應的調查。

  像目前的這種情況,被告方已經自曝了他們在标識的保本理财當中的其内容與标識完全不同,已經構成了對于投資人的欺詐行為。

  針對這一點,可以直接向銀監會提起投訴,提起舉報。

  離開法院後,蘇白帶着李雪珍,來到了上都的銀監會。

  向銀監會出示了來海銀行在第三方平台違規違法的證據。

  證據提供的很全面,基本上沒有什麼的問題。

  銀監會的工作人員也對于證據的來源和證據的内容進行了排查,在确認無誤以後,受理了該案件。

  蘇白長呼口氣,現在隻需要等待着銀監會的調查結果,就可以了。

  根據銀監會給出的說法,這個案子将會在十五個工作内給出一定的回應。

  那麼他就等十五個工作日,看看銀監會會有怎麼樣的具體回應。

  .….

  另一邊。

  銀監會在處理了該案件後立即着手對于該案件進行了調查,但是在對這個案件中進行調查的時候受到了阻撓。

  林生插手了進去,和上都銀監會的領導打聲招呼,準備終止對于該案件進行深入的調查。

  林生家裡,林生正在和上都銀監會的領導,通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