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頁)

可上周手串被扯壞了,珠子散落了一地,找不到了。

我心中自然是不高興的,可他非但沒哄我,反而覺得我太過矯情,一條手串而已,我若是真在意,他賠我十條都行。

可這怎麼能一樣呢?

那本就不是用錢衡量的。

為此我與他争辯,他卻隻是不耐煩的說道:“她胃疼的都沒了意識,随便那麼一抓,恰巧抓到那條手串了,我能有什麼辦法,難不成我要打她一頓你才開心?”

當時我雖委屈,但也就此作罷了。

是啊,人家又不是故意扯壞的,我還能為此要了人家的命不成。

可如今顧準卻為了秘書送的手串要跟好兄弟拼命。

一時間,我呆愣在原地,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這時我又聽到宋城說道:“一條破手鍊,你這麼大反應幹什麼,是不是喜歡上那個小秘書了?”

顧準沒有回答,可這就是回答,不是嗎?

2.

我和顧準是大學同學,我們的相識也挺戲劇化的。

他在球場大球,用力一投藍,沒進籃筐卻飛到了我的頭上,當場起了一個大包。

這我那能忍,沖着他一頓罵,他也不是個脾氣好的,罵的比我還難聽。

就這樣,我倆成了仇敵,每次見面都要吵一架。

吵着吵着他竟然跟我告白了。

見我沒回應,他又傲嬌的說道:“小爺有的是人追,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氣,你還挑上了。”

聽到這話我給了他一拳,他卻抓住我的手把我拉進懷裡:“若若,我真的喜歡你。”

後來,我們就戀愛了。

這樣說起來也算是不打不相識吧。

愛他就想要給他所有好的東西,當聽到室友說,靈隐寺的十八子手串寓意着平安順遂時,我便跑去給他求了一串。

送給他的事後,他滿臉的嫌棄,說女孩子才喜歡那玩意,他一個大男人怎麼能戴這玩意。

可嘴上說着嫌棄,他還是戴上了,一戴就戴了這麼多年沒摘過。

我想他隻是嘴上嫌棄,但心裡還是在意的,是喜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