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鳴,長命。
原來我的存在意義就是這樣。
其實,我早就察覺到,爸媽隻是嘴上說愛我。
初中我看弟弟冬裝薄,好心把自己的大棉服讓給他。
可不到半天,弟弟病了。
原來,我的棉服看着大,裡頭早坨成塊不扛暖,弟弟的是上千的羊絨料,貴在貼服輕薄。
後來我考上重點高中,媽媽瞞着我跑關系,交換了我們的學籍。
最後弟弟去省裡,我隻能上家裡附近的高中,我委屈地質問。
媽媽抱着我直哭:「蕾蕾,媽媽隻是太愛你,舍不得離你那麼遠啊!」
愛與不愛,從來不在言語中,而在細節裡。
午夜
12
點。
門外我媽輕喚了幾聲,我假裝熟睡沒回,他們趴門縫那搗鼓半天,不多時,門窗緊閉的房間裡,忽然泛起點涼風。
我覺得有些冷,彈幕也在抖:
我掀開一點眼皮,幾道的黑影憑空出現,朝着我的床圍攏過來。
身體變得很沉,像壓着千鈞重擔,我本來心跳很快,但掃到亂成一團的彈幕,忽地又不那麼緊張了。
原著裡,李長鳴奪走我壽命後,拜名師收鬼仆娶千金,功成名就被各路财閥奉為座上賓,無災無難活到百歲。
我的壽命成了他的本錢,全部積蓄成了他第一桶金。
我媽怕我去地府告狀,用針線把我嘴巴縫起來,把我屍體藏在天橋底下,讓我被千人踏萬人踩。
永世不得投胎!
4
天一亮,爸媽準備給我收屍。
門一開,傻眼了。
我四仰八叉睡得正香,反倒我弟暈死在床上,他眼窩凹陷,嘴裡還吐着白沫子。
一夜之間就像被吸幹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