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長鳴,長命。

原來我的存在意義就是這樣。

其實,我早就察覺到,爸媽隻是嘴上說愛我。

初中我看弟弟冬裝薄,好心把自己的大棉服讓給他。

可不到半天,弟弟病了。

原來,我的棉服看着大,裡頭早坨成塊不扛暖,弟弟的是上千的羊絨料,貴在貼服輕薄。

後來我考上重點高中,媽媽瞞着我跑關系,交換了我們的學籍。

最後弟弟去省裡,我隻能上家裡附近的高中,我委屈地質問。

媽媽抱着我直哭:「蕾蕾,媽媽隻是太愛你,舍不得離你那麼遠啊!」

愛與不愛,從來不在言語中,而在細節裡。

午夜

12

點。

門外我媽輕喚了幾聲,我假裝熟睡沒回,他們趴門縫那搗鼓半天,不多時,門窗緊閉的房間裡,忽然泛起點涼風。

我覺得有些冷,彈幕也在抖:

我掀開一點眼皮,幾道的黑影憑空出現,朝着我的床圍攏過來。

身體變得很沉,像壓着千鈞重擔,我本來心跳很快,但掃到亂成一團的彈幕,忽地又不那麼緊張了。

原著裡,李長鳴奪走我壽命後,拜名師收鬼仆娶千金,功成名就被各路财閥奉為座上賓,無災無難活到百歲。

我的壽命成了他的本錢,全部積蓄成了他第一桶金。

我媽怕我去地府告狀,用針線把我嘴巴縫起來,把我屍體藏在天橋底下,讓我被千人踏萬人踩。

永世不得投胎!

4

天一亮,爸媽準備給我收屍。

門一開,傻眼了。

我四仰八叉睡得正香,反倒我弟暈死在床上,他眼窩凹陷,嘴裡還吐着白沫子。

一夜之間就像被吸幹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