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頁)

“不可以,這副字畫價值一百多萬,請公事公辦。”

盡管我已經決定和林亦薇離婚,但我現在發現,一味地忍讓隻會讓他們蹬鼻子上臉。

今天要不是給他們長長記性,那麼明天她還真就敢把我的房子拿去給江宇做人情!

由于林亦薇十分理所當然,因此兩人偷走我字畫的過程被監控拍的清清楚楚。

警察很快鎖定了兩人的身份和位置,當天晚上就将字畫追了回來。

而林亦薇和江宇不僅在大庭廣衆下丢了面子,甚至還面臨賠償和拘留。

我撫摸着失而複得的字畫,看着林亦薇不斷發來的消息。

看到了滿意的答案,我勾了勾唇,快速回複:

消息框那邊沒了動靜。

不知是林亦薇默認同意了還是被收了手機,不過我也沒興趣知道。

等到深夜的時候,台長打來了電話。

他這才得知我和林亦薇是夫妻的事情,震驚之餘,主要是為林亦薇來求情的。

她即便不對,但身為電視台的總監。

因為盜竊被拘留傳出去畢竟影響不好。

再者就是,我已經離職了,台裡大大小小的事情還需要她主持局面。

聽着台長語重心長的勸說,我也不想難為他。

“不過我有個條件,他們兩個人,隻能出來一個。”

台長沉默片刻,最終答應。

當天晚上,林亦薇就風風火火地跑回家找我算賬。

不過我早有準備,知道她要和我鬧,我已經在她回來之前收拾好了重要的東西住去了酒店。

之後幾天,我屏蔽了林亦薇的消息,專心做好出國前的準備。

盡管最開始是被台裡外派去往戰國的,但在這段時間做資料準備時,我早已為戰亂的水深火熱所動容。

決心要将當地人民遭受的一切帶回來,告訴大衆。

這次任務如果能做的好,那不管是對台裡,還是對個人,都是裡程碑式的紀念意義。

旁人不是不清楚,不過他們更清楚,性命比榮譽更重要。

境外的戰亂國危險萬分,去之後兇多吉少,沒有人敢賭自己可以幸運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