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情于理車就該歸我所有。
「要是不簽,你就等着我去法院告你媽,故意把不熟的豆角給我吃,這就是投毒罪,能讓她坐牢!」
婆婆眼中閃過一抹害怕,她還是硬着嘴道:「以後就算我求着她,再給他們一百萬,也不可能讓陸恒跟我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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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離婚協議離開時,我對搬家公司工作人員說了幾句話。
他們可是經過專業培訓的,很快麻利地把屋裡能搬的全都搬了,搬不走的地闆、櫃子等全都砸了。
婆婆大喊這是她家,他們沒權利這麼做,裝修包括家具家電都是我家出錢置辦的,這是我讓他們這麼幹的。
看着精裝變毛坯的房子,我心情大好。
離婚後,我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隻有工作會給我相等的回報。
同時,我心中更加愛父母,也不再嫌棄他們的啰嗦,正是因為他們愛我才會對我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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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陸恒過得要多凄慘就有多凄慘。
他媽之前鬧得一出,讓他在同事面前丢盡了臉,被人嘲笑叫「媽寶男」,更是被領導厭棄,他知道自己在單位苦心多年經營的形象全毀了。
他每個月還有兩千多的房貸要還,家裡還得重新裝修,這些都是錢,可是他根本沒有錢。
他把這一切都怨恨到他媽的頭上,絲毫不反思正是自己缺乏擔當和責任,才會導緻他媽事事為他做決定。
他後悔當初把他媽接過來住的決定,也後悔跟我離婚了,或者說舍不得我的錢。
回家就跟他媽吵架,陸母雙眼蓄滿淚,一個勁重複她是為他好,她是他媽,不會害他的。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更何況被壓制了許多年的人。
昔日相親相愛的母子,現在開始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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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前婆婆對我真是陰魂不散,把陸恒遇到的困擾、發洩在她身上的脾氣全都怨到了我頭上,發短信辱罵我。
我不緊不慢地回複她,陸恒現在在單位已經被領導厭棄,除非他能拯救地球,要不然這輩子都無出頭之日。
我要是她,就去單位找他領導認錯,把所有的罪責都攬在自己身上,說不定人家會被她的「愛兒之情」打動呢。
她被說動了,立馬跑去了陸恒單位。
我也沒閑着,編輯好婆婆是怎麼給我吃不熟的豆角,發到他單位的郵箱裡。
家務事、婆媳關系誰家都有,隻是他這種鬧到公司的可就僅此他一人,公司可不會喜歡這種麻煩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