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走後,我打開監控一看,昨天晚上果然她進了我的錄音室,将整個文件拷走了。
關掉監控後,我換了衣服出了門。
我的工作室和錢都被姜雨掏幹淨了,要想要回來肯定不是什麼容易的事。
所以我昨天跟她要了一大筆錢,就是為了去找個專業團隊。
我告訴律師,要不惜一代價找出姜雨犯罪的證據。
我不但要把我所有東西拿回來,我還要把那兩個狗東西送進去。
除了找律師,我還找了個頂級工程師。
其實我創作每首歌都有完整的時間和證據,那些都存在我電腦裡。
可上輩子我想拿出來時,才發現那些東西被姜雨删了幹淨。
那時我沒錢沒人脈,根本不可能找人幫我修複。
如今我自然是要人把那些東西都恢複出來。
做完這一切,就到了我發歌的前一天。
我在中午十二點打開某音樂軟件,果不其然,鄭北将《禮物》發了出來。
不出我所料,這首歌除了唱的人變了,其餘什麼都沒改。
我聽完之後,把這首歌的鍊接發到水軍群裡。
沒多久,《禮物》下面就有了不少評論。
半天之後,這首歌上了熱榜。
見狀,我打車去了工作室,直奔姜雨辦公室跟她拍桌子。
“姜雨,你這是什麼意思,拿我的歌給别人發,我明天就要發新歌了,你這麼做是不是想毀了我。”
姜雨瞥了一眼我手機畫面笑了,也不裝了,攤開手。
“原來你是為了這事,既然這首歌已經被别人發了,你就發首别的呗,實在不行你就不要發了。”
我怒了,“姜雨,果然是你,你憑什麼把我的歌給别人?”
“你這首歌不是寫給我的嗎,我願意給誰就給誰,你管得着嗎。”
看她如此無恥,我更加生氣,“這叫抄襲知不知道,你必須讓鄭北跟我道歉,否則我就把這件事發到網上。”
姜雨大笑兩聲,“圈裡規矩,誰先發表的,誰就是原創,你說鄭北抄襲你,你有什麼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