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那年陳烨掉進湖裡,周圍小夥伴都吓跑了,唯有我,在湖中扔下木闆,又費力找來木棍把陳烨拉扯上來。
挾恩圖報更是放屁,是陳烨被我救了後,自覺自願做了我的小尾巴。
我爬樹偷果子,他颠颠在下面撿,最後把果子收攏到包袱中:「阿螢,你真厲害。」
我在河邊釣魚,他明明怕水,卻蹲在地上幫我挖蚯蚓,我好不容易釣到魚,他不顧腥臭,着急忙慌幫我把魚從魚鈎上取下來。
我們一起長大,從八歲到如今的十八歲,不是一天兩天,是漫長的十年。
但曾經跟在我身後的少年成了太子,他皺眉看我撸起的袖子:「雪薇心善,答應大婚之日允你入府做側妃,今日是我和雪薇訂婚的好日子,你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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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林雪薇眼眶紅紅,低垂着眉眼:「阿螢,我知道你救過烨哥哥,但感情的事不能勉強,并且你懶散不愛管事,來日我管家理事,你還可以陪烨哥哥一起出門玩。」
陳烨心疼地看着林雪薇:「你就是太懂事太心善,才會被她欺到頭頂。來日她做側妃,你好好給她立立規矩,别救了我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母親把林雪薇擋在身後:「你自小胡鬧不聽勸,今日是太子殿下下聘的好日子,你也要鬧不成?」
父親一拍桌子:「胡鬧,來人,把小姐禁足在院中。」
眼前的彈幕依舊熱鬧。
被人押送回院子的路上,我總算弄清楚了。
原來我所在的世界,是一本書。
我是書中的惡毒女配。
林雪薇是絕對女主,我父母為了讓她過好日子,不惜在襁褓中把我和她偷換了。
陳烨是絕對男主,幼年因宮變流落民間,掉入水中又被我所救。
所以回京後,聖上論功行賞,直接把我父親冊封為侯爺,一起召入了京。
我和陳烨青梅竹馬長大,所以随着陳烨回京後,陳烨依舊可以自由出入我們侯府。
一來二去,在我不知道的時候,陳烨和林雪薇看對了眼,更是在下聘之日,更換了訂婚的人選。
盯着緊閉的大門,我手握成拳。
好,好得很。
想起幼年随着爹娘在鄉下受苦的時候,我最羨慕的就是林雪薇,她的裙子那樣多,她喜歡學什麼,舅舅舅母都會花大價錢滿足她。
可原來這一切,都是我的。
還有該死的陳烨,回京前信誓旦旦:「阿螢,來日我做這天下最尊貴的男人,必讓你成為最尊貴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