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個祖訓,下一代繼承人必須和美麗強大的女人來生。
上一世,我抽中了方月甯。
身高168的京圈大小姐,明豔不可方物。
她為我種滿園玫瑰,說着最動人的情話,哄得我以為撿到了寶。
直到訂婚後第五個月,她把我鎖進狗籠,逼我看她和别人翻雲覆雨。
“知道嗎?就在你抽中我的那天,鳴野的腿廢了,他父母車禍雙亡!這是你欠他的!”
第三天,妹妹跳了樓。
第五天,父親因“受賄”入獄。
第七天,方月甯挽着許鳴野出席發布會,宣布收購顧氏。
第九天,我咽下最後一口氣。
臨死前,我聽見她對着許鳴野輕笑,
“别怕,他家的千億産業,以後都是你的。”
重活一世,我抽中了最不起眼的那支簽,慕清歌。
京圈最聞名的瘋女人,跛足毀容,傳聞她親手燒死了生母,人人避之不及。
後來,曾經不可一世的方月甯,跪在我曾受辱的狗籠前,瘋了一樣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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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華的長桌前,十幾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端坐着。
父親坐在主位,朝我慈愛地笑,“阿铮,選吧!這些叔伯們,可都盼着你早日定下來呢。”
桌上擺着一把簽,每一支都代表一個世家小姐。
隻有一支,像是從未被人拿起過。
我的目光落在角落裡那支褪色的簽上,那是慕清歌的簽。
慕清歌,是京圈裡人人避之不及的瘋女人。
傳聞她親手燒死了生母,面容盡毀,左腿殘疾。
慕家連正經長輩都不肯來,隻派了個偏房叔叔替他抽簽。
可我記得,上一世,我被關在狗籠裡,那些曾經谄媚的笑臉都變成了冷漠的旁觀者,笑着拍照取樂。
隻有慕清歌,在我瀕死時,拿出了一塊手帕,替我擦去了滿臉的血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