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找」“陳凡,對不起,我之前也是被憤怒沖昏了頭腦,根本靜不下心來理性思考,所以才誤會了你,我不是故意要傷害你的。”
說着,沈雨晴拿出之前扔在我臉上的結婚戒指,緊張地遞到我面前:“這個戒指我找了兩天,終于找回來了。”
“陳凡,這件事是我對不起你,離婚協議我已經撕掉了,我們繼續好好過日子,讓我用餘生來彌補你,好嗎?”
沈雨晴字字懇切,語氣裡都帶着一絲乞求。
她深深盯着我,期盼着我能接過戒指。
我冷笑着搖了搖頭,沉聲道:“太遲了。”
“沈雨晴,你那天晚上說我踐踏了你的愛,你又何嘗不是呢?”
“如果有人在我面前這麼诋毀你,我會第一時間為你争辯,替你出頭。”
“隻要你一句話,我就能為你跟所有人對抗。”
“因為愛你,因為了解你,我會無條件相信你。”
“可你呢?”
“在我最無助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選擇當衆踐踏了我的人品和真心。”
“你往我的心上,狠狠插了最深的一刀。”
“從你将我推開的那一刻起,我們就已經結束了。”
“我們的婚姻,就跟這枚戒指一樣,被你親手丢棄了。”
“你走吧,我不想再見到你。”
說着,我直接關上了門,不想再多說一句。
但沈雨晴仍不死心。
她每天都來我家樓下,孜孜不倦的祈求我的原諒。
可信任這東西,是最昂貴的奢侈品。
一旦被丢棄,就再也撿不回來。
既然在我最無助最絕望的時候,沈雨晴選擇了站在我的對立面。
那她就沒有資格再與我并行了。
給沈雨晴寄去一份離婚協議書後,我便換掉了所有的聯系方式。
找了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城市,重新安頓了下來。
這一次,我要丢掉過往。
獨自享受屬于我的潇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