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簽訂合同的話,合同隻在工作範圍有強制效果,出了工作範圍,合同就沒有強約束了。
雖然詭異不是傻逼,沒誰會在工作場所外攻擊老闆。大家出了工作場所,仍然對老闆言聽計從。
一頓飽和頓頓飽,大家還是分得清的。
但是畢竟隻在一定範圍有效,合同頂多算是強約束,不是完全約束。
唯有契約詭異,那麼無論在任何地方,這隻詭異永遠隻會聽你一人差遣。
這就是完全約束!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個人隻能契約一隻詭異!
所以直到現在,陳木都沒舍得用這一機會,一直留着,等着最合适的對象。
(PS:契約第一次介紹詳見第八章)
當看到眼前詭尊級的飽飽時,陳木覺得,這一機會終于到了。
詭尊級,算得上如今最強戰力。
即使在對上詭道至尊,應該都有一戰之力。要不然曾經的地獄獵手,也不會威震地獄,是詭道至尊的頭号爪牙。
而且飽飽不是人形,沒有人類智慧,作為一隻貓,契約之後也容易交流。
再加上飽飽是隻初生的貓,沒有社會關系,像一張白紙。
長得也可愛,還懂得知恩圖報,就算是當成寵物來養,都是一件養眼的事情。
契約下來之後,還能避免被别人騙走,從此隻屬于陳木一人。
陳木一通分析下來,覺得飽飽就是最合适的,契約詭異對象!
“我的契約名額,就給你吧。”
陳木摸着飽飽的頭,他已經下定了決心。
上一世時,陳木見過别人契約詭異。
契約詭異的方法很簡單,将兩者的血混合,在兩人周圍畫出一個圈。
隻要兩人在圈中,站立超過十分鐘,契約印記将會完全形成。
不過契約印記的形成過程,會有點難受和疼痛。
即使是詭尊級的強者,也無法免疫這種疼痛效果。
陳木猜測,這是為了防止有人,趁着高級強者不注意,用戰鬥後流的血混合一下,在兩人周圍畫個圈。
如此一來,一個詭民如果運氣好,甚至能趁着詭尊不注意,偷偷契約一個詭尊。
這不是扯淡麼!
所以契約過程中,詭尊能明顯感覺到不适,這種不适會提醒詭尊,他正在被契約!
如果強者不是真心願意被契約,那麼這種疼痛的不适感,會迫使強者離開圓圈範圍。
什麼?你問如果是一個詭尊,逼着一個詭民簽訂契約,抓着詭民不準他離開,那詭民豈不是毫無反抗之力,隻能乖乖等十分鐘,被強迫着契約了?
老鐵我愛說實話,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還是從了詭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