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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個女人,還帶着個賠錢貨,我倒是要看看你能怎麼活,别到時候又跑來求我。」
姥爺咬牙切齒,恨不得撲過來扒了我。
我才懶得理他。
我一個從
2025
年穿回來的現代人,要連自己跟我媽都養不活,那真是該死了。
總之重生成姥姥的第一天。
我離婚了,還是淨身出戶,啊不對,還帶着我媽。
「媽,我們去哪啊?」
現在她喊我媽,還眼汪汪地望着我。
「去哪都比留在這破地兒好。」
娘家是指望不上了。
我姥姥家一樣的重男輕女,外嫁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回去要麼被掃地出門,要麼就會被再嫁一次,正好多收一次彩禮,他們不知道多美滋滋。
所以為了不被賣,也不被掃地出門。
我打算帶我媽進城。
現在是八八年,正是改革開放的好時候,随便擺個小攤都能掙錢,但我現在全身上下就幾個饅頭跟幾毛錢,别說進貨的本金了,就連溫飽都困難。
不過我還是有法子的。
我買了兩張車票,帶着我媽直奔省城最熱鬧的地段,最後在郵局門口擺了個小攤。
代寫書信,中英文皆可。
這樣不用本錢進貨,隻需要準備一支筆就行。
「媽,這樣能行麼?而且英文我也不會啊,老師說那是高中才需要學的,我還沒學過。」
我媽還以為我是要靠她來寫信,眼紅紅的都要哭了。
我正要解釋,立刻就有個穿着中山服的男人走過來,打量着我:「你會英文?」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