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一幕。
陳牧突然想起來,在他來到海城大學校醫院以後,聽到過的一個故事。
海城大學曾經有一位校醫。
在護送學生去醫院的路上,遇到了事故現場。
那位校醫做出和陳牧一模一樣的選擇,下車治病救人。
結果……
那位患者傷的太重了。
校醫沒有把人救回來,隻能在120來了以後,先帶着自己的學生去醫院。
時隔一個月左右。
校醫接到了舉報,和法院傳票。
患者家屬舉報那位校醫,在非執業地點行醫,造成了患者的死亡。
不知道當初具體是怎麼舉證的。
好像是因為心肺複蘇,造成了肋骨斷裂,刺入内髒。
那位校醫,真的被舉報成功,吊銷了證件。
取消了行醫資格。
陳牧要是沒有記錯的話,當初載那位校醫的人,正是何司機。
回想起這些。
陳牧對何司機的态度,也沒有之前那麼激進了。
隻是輕歎一聲,拍了拍何司機的肩膀:“老何,你知道嗎,今年三月一号開始,便已經開始實施新的醫師法了。”
何司機通過後視鏡看向陳牧。
想不明白新的醫師法,和陳牧勸他開車門,有什麼必然的聯系。
陳牧開口道:“其中有一條新規定是這樣的,醫師在自願實施急救的過程中,如果對被施救者造成損害,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何司機的眼睛不自覺的瞪大。
甚至開始有些濕潤。
對于何司機這樣的反應,陳牧也隻是當做沒有看到一樣。
再一次。
輕輕地拍了拍和司機的肩膀,“老何,開車門。”
這一次。
何司機一句話都沒有說。
隻是默默的按下了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