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1頁)

我看着他眯了眯眼睛,冷哼一聲。

這神我給你請來了,讓你搬出去住豈不是便宜了你,你們可得親自伺候。

我和于家光是在大學認識的,他是學校吉他社的社長。

在一次迎新晚會上,我們合作了一首歌,從此結緣。

畢業典禮上他當着全校人的面向我求婚。

我自認為遇到了真愛,忽略掉他所有不好的地方,包括那個爛賤的原生家庭。

爸媽勸我,我隻當他們是想一直把我拴在身邊,大吵一架後,義無反顧地和他領了證。

沒有五金,沒有彩禮,在我爸媽付首付、我還貸款買的房子裡結了婚。

沒想到,結婚後他像變了個人,處處偏袒他媽,挑我的刺。

我做夢都沒想到,扶貧扶出了一個白眼狼的戲碼發生在我身上。

我不讓家瑩來,他就覺得是我小氣,不通情達理。

他不知道,他那個妹妹在社會上混了一身痞氣,哪次惹的禍都不小,有一次直接用酒瓶給别人開了瓢。

警察把電話打到我這裡,我念在一家人的份上,去保釋了她。

從那以後,她對我才客氣起來。

她的老公也不是個善茬,招結了一群兄弟,沒事就喜歡賭兩把。

讓家瑩住在家裡,就是埋下一個大雷。

不過,既然這一家人非要她來,我便遂了他們的意。

隻不過這後果,就得他們自己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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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出我所料,家瑩來的第二天就把家裡鬧得雞飛狗跳。

她嘴刁,要頓頓有肉,一頓沒有就朝着婆婆發火,說她虧待自己。

要是菜還不合胃口,她能直接把桌子掀了。

婆婆沒法隻能每天換着花樣給她做,可于家光給的錢不夠她們天天大魚大肉。

婆婆就去門口的小市場找臨期或者快變質了的便宜肉。

這一買不要緊,直接把她的乖女兒吃得上吐下瀉。

得虧我口味淡,吃不了油水大的,躲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