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宗擡起頭,嘴裡塞滿了飯菜,含糊不清地問:
「怎麼不簡單了?姑姑你沒孩子,你的錢不就是我的嗎?」
王桂香立刻幫腔:「對啊,青林,光宗可是你唯一的侄子,是咱們老李家唯一的根!你的錢不給他給誰?」
李永全也點頭:「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看,從小就被他爹媽灌輸這種思想。
難怪這麼惡毒!
我笑了,笑得意味深長。
「哥,嫂子,你們可能不太懂法律。」
「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我沒有子女,如果我死了,我的财産第一繼承人是白斌,還有爸媽。」
我故意忽略了父母早已過世的事實。
「如果……」
我又加重了語氣,看着李光宗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
「如果我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都不在了,比如我的配偶白斌也去世了,那麼就輪到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就是我的兄弟姐妹。」
李永全和王桂香眼睛一亮。
「但是——」
我話鋒一轉,「隻有我的兄弟姐妹,也就是我哥,也不在了,或者先于我去世了……」
我清晰地看到,李光宗的眼神變了,他停止了咀嚼,專注地聽着。
「那麼,才适配于法律上的另外一種情況,叫作『代位繼承』。」
我拿起桌上的飲料,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吊足了他們的胃口。
「也就是說,隻有在我、我的配偶白斌、爸媽、還有我哥李永全,都不在了的情況下,我哥的孩子,也就是光宗你,才有資格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我的全部财産。」
我清晰地解釋着,每一個字都像釘子一樣,釘進李光宗的心裡。
「簡單來說,光宗,你想要姑姑的錢,除非——」
我湊近他,聲音壓低,帶着一絲蠱惑:
「你爸媽都死了,你才能代替你爸,拿到姑姑的遺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