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拜訪了甲方王總,她四十多歲,知性優雅、十分幹練。
知曉我來意後,她并未表現出絲毫輕視。
出于尊重,我向她講述了整件事的前因後果,并誠懇地跟她說:
「王總,事情已經發生過,無法抹去,若介意我參與,我會毫無怨言地退出項目,由其他人接手。」
哪知,她微微一笑:「從你的言談舉止我已知曉你的人品,你的方案也足以說明你的才華和專業度,我們期待與你這樣的人合作。」
那一天,我們相談甚歡。
原來,她之所以會電話求證,是因為我們的方案已在複審中脫穎而出。
合作勢在必行,而我的拜訪無疑讓她吃了顆定心丸。
項目搞定,我心情大好,打電話請小叔出來吃飯。
他隻比我大十六歲,從小就特别寵我。
我讀大學時,爸媽給我一筆生活費,他還要偷偷給我一筆,生怕我過得不好。
他老婆——我的嬸子,還是我一起幫他追的。
吃飯時,我一直問他怎麼收拾的宋承宇?為什麼他會乖得像一條狗?
小叔說:「摸爬滾打這麼多年,收拾幾個阿貓阿狗對我來說易如反掌。」
「他不是孝順嗎?那就麻溜滾回家伺候親媽去,憑什麼道德綁架他人。」
「其他你就别問了,這口氣叔早想替你出了。」
我說:「小叔,你對我真好。」
他嘿嘿一笑:「因為我們是家人,小叔永遠都會為你遮風擋雨。」
13
半個月後,宋承宇在我家樓下攔住我。
他頭發微亂、神情憔悴,與之前的西裝筆挺、氣宇軒昂判若兩人。
我以為他是來找麻煩的,指了指頭頂上的監控。
「你想幹什麼?這裡有監控。」
他忙擺手:「佳佳,你别誤會,我就是想你了。」
我提醒他:「我們已經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