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第4頁)

  

換句話說。

  

你想要罵他,必須要關注他的賬号滿七天,才可在他的賬号下發表評論。

  

在這七天裡你什麼都不能做。

  

等七天過後。

  

輿論早就不知道發酵成什麼樣了!

  

網友積攢的憤怒,早就在這個過程中磨沒了!

  

葛斯奇這一舉動。

  

讓所有帶着憤怒而來的網友,就像是一記重拳打在棉花上。

  

郁氣無處宣洩。

  

他們隻能在微~博、新聞等平台下,批判葛斯奇。

  

“葛斯奇這是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權,是違法犯罪!”

  

“不管爆料是真是假!我都對葛斯奇沒半點好感!”

  

“一個販賣明星隐私獲利的人,被你們捧上了天!悲哀!”

  

“大家吃瓜歸吃瓜,吃瓜需謹慎,發言要三思。”

  

面對網友的謾罵嘲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