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旅遊局形象大使,有什麼要求嗎?”
鐘齊拿出兩份合同,遞給兩個人。
“這是旅遊局形象大使的合同,你們可以過目一下,有不懂的或者有問題的可以提出來!”
顧城接過來翻看。
這份合同,是任華夏旅遊局形象大使的注意事項與福利條款。
做明星跟做大使是兩個概念。
華夏旅遊大使代表的是國家精神面貌,在外一舉一動都需要嚴格約束,有些行為是絕對不能做的!
還有旅遊局形象大使,屬于自願者的範疇,所以沒有額外代言費,但顧城可以享受正常工作費用報銷,全國景點門票免費等一系列福利待遇。
其中還有一條非常吸引顧城的待遇。
那就是任期滿三年後,表現突出的話,顧城他們就可以評選“國家一級演員”職稱。
這個職稱是華夏文藝界設立的專業技術職稱,是華夏對為繁榮國家文藝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演員給予的領域最高職稱,可以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它是演員(包含相聲、戲劇、歌劇、舞蹈、電影、電視、歌唱等文藝表演領域)在藝術上做出一定貢獻而被給予專業肯定。
等他們看完合同了。
鐘齊才認真的發出邀請。
“我現在代表旅遊局,正式向你們發出邀請,你們願不願意為華夏文旅做宣傳,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願意的話,可以在合同上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