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9頁)

  顧晨站了起來,開口說道:“我剛才的訴求,我現在再重複一遍。”

  “第一,我方認為周玲玲和王甜甜已經雲城地鐵保安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陳洋的隐私權,名譽權,我方正式控訴周玲玲、王甜甜、已經雲城地鐵對我方當事人造成的傷害,要求被告公開進行賠禮道歉,并且賠償陳洋十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周玲玲和王甜甜各自賠償四萬元的精神損失費,雲城地鐵公司賠償兩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用。”

  “第二,控訴對方律師王海祥知法犯法,制造僞證,情節嚴重,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要求判處被告方律師王海祥有期徒刑六年,并且吊銷對方律師從業資格。”

  “第三,控訴審判長李永霞接收賄賂,并且女權主義嚴重,身為審判長卻徇私枉法,并且在上次判決時惡意判決,請求判處審判長李永霞二十年有期徒刑,并且永久禁止李永霞進入法律行業。”

  “這就是我的全部訴求!”

  “所以,我申請換一個審判長,李永霞和本案有關系,請回避本次庭審。”

  顧晨直接要讓李永霞回避!!

  而且直接要當庭換一個審判長!!

  這直接上來控訴審判長的,還是第一次見!

  網友們這一次全部都震驚了!

  連旁邊兩個審判員,還有檢方都震驚了!

  公證人員也沒有想到,顧晨會上來直接控訴審判長!!

  顧晨作為原告律師,自然是有控訴的權利的!

  這一次,就連現場的旁聽人員都是忍不住在竊竊私語。

  網絡上已經爆炸了!!

  一個實習律師,控訴對方律師和審判長,還要求更換審判長!!

  這一下,審判長李永霞目光徹底冷了下來。

  她可是審判長,竟然被當庭要求換下來?

  而這樣的要求在這個世界也是合理合法的!

  當然,前提是一定要拿出來證據!

  如果拿不出來證據,那就是誣告,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李永霞看向了顧晨,開口說道:“你确定要控訴審判長?我再度提醒你一遍,法庭上要講究事實,講究證據,如果你仍然堅持要告我,必須拿出來合理合法的證據,否則将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嚴重的會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顧晨說道:“我确定。”

  而這個時候,檢方也站了出來,宣布暫時休庭十分鐘,他們要先讨論一下。

  剛剛開庭,就要休庭十分鐘了!

  這誰又能想到?

  直播間裡面已經炸了。

  不過也有很多網友覺得顧晨這麼做太不理智了。

  在讨論過之後,李永霞作為審判長,要先回避一下本次庭審,隻能作為旁聽人員。

  而原本的審判員李康,成為了這一場庭審的審判長!

  當然,控訴李永霞一定要拿出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