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還有警方的筆錄,也寫的清清楚楚,兩個人已經道歉了,隻是陳洋自己不接受而已。
至于當時在地鐵站上到底發生了什麼,沒有監控錄像,現在誰也沒辦法還原。
這樣一來,王海祥還可以反手說顧晨在誣告!
顧晨沒有監控錄像,是一定拿不出證據的!
“和我玩?玩死你。”王海祥心裡說道。
審判長李康看向了顧晨,說道:“原告律師可有辯駁?”
李康其實對顧晨的印象不好。
顧晨作為一個律師,上來就要把對方律師和審判長都送進去...
誰能對這種律師有好感?
李康這句話的意思也就很明顯了。
有證據就拿出來證據,沒證據他就要判了。
反正和陳洋第一次起訴的時候也差不多,沒有什麼區别。
而直播間的網友也都在發着彈幕。
顧晨則是一笑,說道:“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誰告訴你我沒有證據的?證據就在這裡!”
“這裡有學校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9月4日22.58分,周玲玲和王甜甜回到南區7棟女生宿舍,直到9月5日下午16.46分,監控錄像才顯示周玲玲和王甜甜從宿舍出來,也就是說,周玲玲和王甜甜根本不存在早上去坐地鐵,一直在宿舍裡面,請問是在夢裡坐地鐵嗎?那這兩個人抖音上發的《猥瑣男》《偷拍男》,指的就是陳洋。”
王海祥說道:“抗議!就算是這樣,你又怎麼能确認周玲玲的抖音上說的人指的是陳洋?”
顧晨開口道:“審判長,我抗議,我陳述還沒有結束,對方律師惡意打斷我陳述,要求對方律師立刻離開法庭!”
就你喜歡抗議?
審判長李康看了一眼王海祥,說道:“抗議有效,警告被告方律師一次,不要無故打斷原告律師發言。”
王海祥看着顧晨:“.....”
顧晨接着說道:“這是其一,所有人都覺得監控錄像壞了,就沒有當時的錄像證據了嗎?現在我手裡就有錄像!正好讓所有人都看一看,周玲玲和王甜甜是怎麼對我的當事人進行道歉的!”
顧晨把監控錄像的文件交了上去。
審判長李康說道:“放錄像。”
很快,攝像頭對準了錄像。
所有人也都看向了錄像的内容。
錄像的内容,正好是9月5日下午的地鐵站上。
一個女孩正在拿着手機在地鐵裡面錄像,正好就錄到了地鐵裡面發生的這一幕。
周玲玲和王甜甜大喊陳洋偷拍。
然後周玲玲和王甜甜對着陳洋的裆部踢了一腳!
陳洋當場就痛苦的彎腰下去了,手機也被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