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兒開庭,就把新的證據給交上去!
必須判刑!!
必須把周玲玲和王甜甜送進去!!
他要把這兩個人送進去,還要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
最後就是一審的審判長李永霞,他也要把李永霞送進去!!
陳洋第一次起訴,哪怕證據不足,也根本不需要陳洋賠償小仙女醫藥費,精神損失費。
這種情況,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而李永霞的所作所為...顧晨也必須把這種法官送進去!!
本身當個法官好好的,非要接收賄賂,還要打拳,做出各種不合理的判決。
如果李永霞是正常判決,那顧晨也不說什麼....
可顧晨看了這些證據之後,必須起訴!!
兩個小時的時間過去了!
休庭時間結束!
重新開庭!!!!
法院重新開庭!
審判長李康說道:“經過查實,律師王海祥知法犯法,賄賂他人,僞造證據,并且在從業期間多次僞造證據,稍後審判。”
這一番話,讓網友們都激動了起來。
審判長李康看向了顧晨,說道:“原告律師可還有陳述的地方嗎?或者還有新的證據嗎?”
顧晨看了一眼周玲玲和王甜甜,說道:“我的當事人陳洋,他覺得周玲玲和王甜甜都是大學生,隻要兩個人賠償一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和誠懇的賠禮道歉,他就不追究周玲玲和王甜甜的責任了,願意出具諒解書。”
顧晨也沒辦法,他是真想把周玲玲和王甜甜送進去。
但他隻是個律師,陳洋剛才主動找他,說也不想讓這兩個女的坐牢,畢竟都是大學生,陳洋還是挺善良的。
這是陳洋的想法,并不是顧晨自己的想法。
結果周玲玲聽完之後,立馬開口:“我不可能給這種油膩男道歉的,怎麼都不可能道歉的,我又沒什麼錯,我就是在他手機裡發現他偷拍别人的照片了,偷拍别人就不是偷拍?為什麼要道歉?憑什麼給偷拍男道歉?”
其實那隻是陳洋正常拍的風景照,隻是裡面正好拍到了其他人。
王甜甜也說道:“我也不道歉,反正誰來我也不可能道歉,有本事你們槍斃我啊,我怕你審判長?”
王甜甜始終覺得自己就是寫了個小作文而已,又沒什麼大不了的,就算來了法院,法院能把她怎麼樣?
總不能因為她寫了幾個小作文,就要讓她坐牢吧?
她之前也寫過很多小作文,也沒啥事啊,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幹了,王甜甜覺得自己根本無所謂。
這年頭難道寫個小作文還犯法嗎?她反正是完全不怕,根本不擔心寫個小作文會怎麼樣。
聽到兩個人态度這麼嚣張。
陳洋搖了搖頭,看着顧晨,小聲說道:“顧律師,幫我整治她們吧,不給她們機會了,現在我不要她們的賠禮道歉了,我就要她們坐牢,律師費我可以加錢,必須讓他們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