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2頁)

  “宣布法庭紀律,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則,維護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嘩、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許可。”

  記錄員看向全場,說道:“準備現在開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宣布如下法庭紀律:

  一、訴訟參與人坳提問時,必須經審判人員準許。并應注意語言文明,不準進行人身攻擊....

  二、......

  三、......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就座。報告審判長,開庭準備工作已就緒。”

  所有人全體起立!

  審判長、審判員,全員入座!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長叫做申佳瑞。

  申佳瑞敲響了法槌,“肅靜!全體請坐!”

  所有人都坐了下來。

  審判長看向了公訴人員,說道:“請公訴人員重新描述一遍一審的案件情況。”

  公訴人員開口說道:“本案已經一審判決,王永強因為妻子孫雲夢出軌劉彪,一怒之下過激殺人,用剪刀捅了十幾刀,劉彪死亡,以故意殺人罪起訴王永強,一審判處死刑,案件陳述完畢。”

  審判長點頭,看向了原告律師韓子明,說道:“原告律師請陳述訴訟請求。”

  韓子明說道:“我方的訴訟請求非常簡單,殺人償命,請求判處王永強死刑!王永強的妻子孫雲夢多次勾搭劉彪,兩人有了不正當的關系,王永強發現後惱羞成怒,直接殺害劉彪,是故意殺人,劉彪出軌王永強的妻子隻是道德不妥,實際上并沒有觸犯法律,而王永強殺人是既定事實,所以請求判處王永強死刑!必須死刑,立即執行!”

  而這個時候,公訴人員也開口道:“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9月30日下午15.35分,王永強持剪刀殺害劉彪,作案動機明确,作案手法簡單,殺害劉彪之後,王永強主動自首,劉彪當場死亡,雖然王永強有自首情節,可看不到王永強對本次殺人事件感到懊悔,所以請求法院判處王永強死刑。”

  公訴人員和原告律師都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網友們看着這樣的陣仗,一個個都有些呆住了。

  公訴人員,原告律師,原告家屬,都要求判處王永強死刑。

  這下王永強徹底完了!

  别說是無期徒刑了,這下肯定是死刑了!

  尤其是王永強殺了人居然一點都不後悔,那不是更加坐實王永強是故意殺人了嗎?

  一旦是故意殺人,必然是死刑,根本不可能是無期啊!

  不少網友看向了顧晨。

  作為王永強的辯護律師,顧晨還一句話都沒有說。

  這種情況,就算是顧律師,就算顧律師是法外狂徒,也不可能幫王永強辯護成功了吧?

  審判長申佳瑞看向了顧晨,開口道:“被告律師可以陳述了。”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這邊認為非常簡單!”

  “我要陳述的隻有幾個字。”

  “我認為——被告王永強無罪!請求法院立即釋放王永強!并且要求劉亞軍賠償王永強六十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等費用。”

  顧晨陳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