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10頁)

  這是什麼情況?

  所有人的胃口都被吊起來了!

  顧晨繼續說道:“但是!王永強沖出去之後,并沒有直接殺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王永強聽到老婆說不想活了,他在極端憤怒的情況之下,朝着劉彪沖了出去!!”

  “王永強根本沒想着要殺劉彪,他要是想殺劉彪,早就把劉彪給殺了!何必要等到現在?”

  “王永強沖出去之後,隻是想打劉彪一頓,發洩一下自己心中的怨氣。”

  “但是....在沖出去之後,王永強還是打不過劉彪,被劉彪揍了一頓。”

  “劉彪當時很震驚,覺得王永強居然敢沖出來打他?劉彪當場就說,他要去車裡面拿刀,然後殺了王永強!”

  “王永強一直都知道,劉彪的車裡有一把刀,然後王永強看到了劉彪拿出了一把刀!緊接着王永強情急之下,直接拿出了剪刀!”

  “這個時候,王永強的心情是恐懼,憤怒,害怕!”

  “王永強害怕被殺,這麼長時間來被欺負的憤怒,恐懼...全部發洩了出去。”

  “在劉彪先拿出來刀的情況下,已經對王永強造成了人身威脅,王永強持剪刀反殺劉彪,最後造成劉彪死亡。”

  “所以,我認為王永強完全是正當防衛!!不存在故意殺人,也不存在過失緻人死亡,他就是在正當防衛!”

  “根據《華夏刑法第二十條》,有關正當防衛的規定如下:”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産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對于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jian、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王永強無罪!正當防衛無罪!”

  顧晨說完了。

  現場掌聲雷動!

  直播間的網友們都嗨了起來!

  顧晨說道:“我的發言陳述完畢。”

  韓子明立馬舉手,請求發言。

  韓子明說道:“我反駁!被告辯護律師的陳述,都隻是自己的一家之言!”

  “沒有證據!”

  “請問,有誰看到了劉彪拿出了那把刀?并且對王永強已經造成了人身威脅?”

  “這把刀是不是真實存在的?根據警方的筆錄,在劉彪的車裡面并沒有發現刀,現場也隻有王永強手裡的剪刀。”

  “既然沒有這把刀,那這把刀就完全是王永強捏造出來的!”

  “法律上要講究證據!”

  “既然沒有這把刀的證據,那就說明沒有刀,也說明王永強并沒有遭遇人身危險,根據《華夏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是在行兇或者嚴重危急人身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