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4頁)

  顧晨說道:“還有個案例,有一個人叫做張三,張三這個人呢,經常喜歡找失足婦女,這在法律上叫做什麼?叫做PC對吧?但是他找了有二十個婦女,他一次都沒有給過錢,就算一次按照一千塊來算,他也白嫖了兩萬塊,請問張三是不是構成詐騙罪?”

  直播間的網友又一次的發起了問号。

  :“啊這,我感覺構成吧,畢竟和人家有約定,最後不給錢,這不就是詐騙嗎?而且就算不構成詐騙罪,我感覺也要進去吧,張三這屬于PC啊。”

  顧晨喝了一口水,“不,不構成犯罪,法律不會保護不當得利,這種人的利益是不被法律保護的,所以她們隻能自己哭了,沒辦法告張三詐騙。”

  :“那張三不構成PC嗎?他這也要進去的吧。”

  顧晨說道:“要發生金錢上的關系才屬于是PC,張三沒給錢,根本不算PC。”

  :“?????”

  打賞給主播嘉年華*1!

  打賞給主播嘉年華*10!!

  上來土豪又打賞了顧晨三萬的禮物!!

  直播間的網友都笑瘋了。

  又直播了一會兒之後。

  顧晨說道:“今天的案例分享就到這裡了,現在來和觀衆連線,我看看大家都有什麼問題,别問我太多奇葩的問題就好了。”

  很快,就有了第一個觀衆。

  第一個觀衆的ID叫做王文軒。

  :“顧律師,我有個問題,狗咬我,我把狗咬死了算犯法嗎?”

  直播間的網友看到這種問題,笑的前仰後合。

  顧晨說道:“不算犯法,算是緊急避險,狗咬你已經對你造成了人身威脅,你把狗咬死屬于緊急避險,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也不用賠錢。”

  王文軒接着問道:“顧律師,那假如是東北虎呢,或者是大熊貓,他們想咬我,我把他們咬死犯法嗎?畢竟那可是保護動物啊。”

  顧晨說道:“一樣不犯法,都是緊急避險,雖然這些都很珍貴,但是我們是人,而人是無價之寶,如果你在荒郊野外三十天沒有吃飯,你見到熊貓,你可以把它吃了,你見到東北虎也可以把它吃了,如果你沒有衣服穿,你還可以把它的皮扒下來披在身上取暖,這叫做緊急避險。”

  顧晨這一科普,直接讓網友們大開眼界。

  還有人這麼闡述法律的?

  連線結束之後,打賞給了顧晨一個抖音一号。

  今天直播下來,顧晨的直播間禮物收益都有快十萬了!

  這還是直播間的土豪大佬送的禮物,還有很多普通人送的禮物顧晨沒去感謝。

  各種禮物加起來,賺錢不成問題,甚至把律所擴大規模也沒有問題!

  又連線了一個觀衆。

  觀衆的名字叫做。

  :“顧律師,最近有個問題我一直想咨詢一下,可不可以幫我解答?”

  顧晨說道:“你說吧。”

  :“用望遠鏡看女生宿舍構成犯罪嗎?需要坐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