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9頁)

  顧晨笑道:“行,那你到時候配合我就好了,這是律師訴訟費的清單,你可以先支付一下,然後我們簽一個合同,到時候這個律師訴訟費也可以讓對方來出的。”

  闫桂珍點頭,“顧律師,沒問題。”

  看到顧晨拿出了合同,闫桂珍看完合同之後,這才放心了下來。

  隻是闫桂珍還是有些震驚....

  她第一次聽到有律師會說這個案子有100%的勝率!!

  之前的所有律師都說這個案子沒辦法,就連減刑辯護都很難。

  結果現在顧晨說能勝訴,還能把對方送進去。

  真的假的?

  正常的律師根本就沒有顧晨這樣的魄力!

  簽完合同了,顧晨和闫桂珍握了握手,這個委托他接了。

  ......

  網上,很快就爆出了這個新聞!

  兩天後,這個案子将會開庭!

  原告:趙樂樂,原告律師:趙宇。

  被告:蔡謙,被告律師:顧晨。

  這個案子就叫男方給三十萬彩禮訂婚,女方報警蔡謙強女幹。

  網友們很快就讨論了起來。

  而就在網友們讨論這個案子的時候。

  有網友查出了原告的律師趙宇的信息。

  也有很多的網友對蔡謙感覺到同情。

  因為這個案子有幾個問題。

  幾乎很多明眼人都能看出來,趙樂樂就是想婚前讓把房子名字改成她一個人的。

  彩禮還要了三十萬的彩禮,這麼高昂的彩禮...

  而且兩個人都訂婚了!

  訂婚了之後,趙樂樂反手告了蔡謙強女幹。

  關鍵是趙樂樂是在住酒店三天之後,蔡謙一家不願意把房子名字改成趙樂樂的,也不願意去做财産公正,趙樂樂這才起訴的。

  很明顯趙樂樂就是想要錢,想要房子啊!

  不給就報警!

  可是網友們都沒辦法!

  沒轍!

  誰讓女的有所謂的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