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謙強女幹了趙樂樂!!
這個案子顧晨是應該幫蔡謙做辯護的!!
可現在顧晨提出的三個訴求,讓所有人都傻了。
關鍵是這個案子,證據确鑿!!
在趙樂樂的體内連DNA的檢測報告都查出來了,還有錄音和酒店監控錄像的雙重證據,加上蔡謙一開始都自己承認是強女幹了!
不管趙樂樂的道德多麼敗壞,但是趙樂樂沒有犯法,犯法的是蔡謙啊!
結果現在顧晨竟然說出了這三個訴求!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還有第四條訴求!”
“第四條訴求,趙樂樂對蔡謙誣告、造謠,嚴重威脅到了蔡謙的個人生活,要求對趙樂樂判刑,并且要求趙樂樂賠償蔡謙三十萬的精神損失費!”
“我的陳述完畢。”顧晨說道。
審判長趙志超:“......”
審判長看着顧晨,滿臉都是震驚。
顧晨提出了四個訴求!全都是針對原告的!
......
原告席上,趙樂樂站在那裡,有些懵逼。
不是,我是原告還是你是原告啊?
你怎麼這麼裝啊?
一個被告律師,不好好幫被告辯護,還要來控訴他?
她都和蔡謙訂婚了,蔡謙給她三十萬彩禮和三金不是應該的嗎?
她憑什麼要退錢啊?
錢收了都是憑她本事收的,憑什麼要退?
就算要退,趙樂樂也都把錢花的差不多了,她買的東西全都是名牌,平時花錢都是大手大腳的,把自己包裝成了名媛的形象。
她和蔡謙沒辦法結婚,也都是因為蔡謙對她做的事情。
趙樂樂很生氣,男人就不能大度一點嗎,三十萬當彩禮也不多啊,憑什麼還想要回去?
反正她就不給錢,誰能拿她怎麼辦?
何況這個官司她也不可能會輸啊!
蔡謙是肯定要坐牢的。
趙樂樂笑了笑,心想顧晨一定是瘋了。
這個案子,證據都在,她是絕對不可能敗訴的。
敗訴?怎麼可能?
而直播間的網友們都瘋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