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5頁)

  蔡謙強女幹了趙樂樂!!

  這個案子顧晨是應該幫蔡謙做辯護的!!

  可現在顧晨提出的三個訴求,讓所有人都傻了。

  關鍵是這個案子,證據确鑿!!

  在趙樂樂的體内連DNA的檢測報告都查出來了,還有錄音和酒店監控錄像的雙重證據,加上蔡謙一開始都自己承認是強女幹了!

  不管趙樂樂的道德多麼敗壞,但是趙樂樂沒有犯法,犯法的是蔡謙啊!

  結果現在顧晨竟然說出了這三個訴求!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還有第四條訴求!”

  “第四條訴求,趙樂樂對蔡謙誣告、造謠,嚴重威脅到了蔡謙的個人生活,要求對趙樂樂判刑,并且要求趙樂樂賠償蔡謙三十萬的精神損失費!”

  “我的陳述完畢。”顧晨說道。

  審判長趙志超:“......”

  審判長看着顧晨,滿臉都是震驚。

  顧晨提出了四個訴求!全都是針對原告的!

  ......

  原告席上,趙樂樂站在那裡,有些懵逼。

  不是,我是原告還是你是原告啊?

  你怎麼這麼裝啊?

  一個被告律師,不好好幫被告辯護,還要來控訴他?

  她都和蔡謙訂婚了,蔡謙給她三十萬彩禮和三金不是應該的嗎?

  她憑什麼要退錢啊?

  錢收了都是憑她本事收的,憑什麼要退?

  就算要退,趙樂樂也都把錢花的差不多了,她買的東西全都是名牌,平時花錢都是大手大腳的,把自己包裝成了名媛的形象。

  她和蔡謙沒辦法結婚,也都是因為蔡謙對她做的事情。

  趙樂樂很生氣,男人就不能大度一點嗎,三十萬當彩禮也不多啊,憑什麼還想要回去?

  反正她就不給錢,誰能拿她怎麼辦?

  何況這個官司她也不可能會輸啊!

  蔡謙是肯定要坐牢的。

  趙樂樂笑了笑,心想顧晨一定是瘋了。

  這個案子,證據都在,她是絕對不可能敗訴的。

  敗訴?怎麼可能?

  而直播間的網友們都瘋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