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6頁)

  因為顧晨把所有的證據都拿出來了!!

  這麼多年來的卷宗,還有各種證據,他都拿出來了!!

  怎麼辦?

  這樣的話,真的要坐牢了!!

  趙依萍有些悔恨,她就不應該和趙樂樂一起敲詐的!!

  她假扮趙樂樂的母親,隻要成一個,她就可以拿到三萬!

  這可是三萬啊!!

  要是能再把房子分到手,趙依萍光分錢就可以分到七萬!

  也就是說,隻要成一個,趙依萍可以拿到十萬!!

  十萬塊!!

  趙依萍沒什麼文化,也沒什麼能力,也就隻能在小縣城端端盤子,一年賺個兩三萬,自己花都不夠。

  可她隻要假裝是趙樂樂的媽媽,然後要高價彩禮,做的天衣無縫...

  這次為了拿到錢,趙依萍又引導蔡謙,讓蔡謙承認自己是強女幹。

  做了這麼多,趙依萍隻是想要錢,她想要賺更多的錢。

  趙依萍眼睛一亮。

  還有轉機!

  因為顧晨拿出來的,都是趙樂樂的證據!!

  騙彩禮是趙樂樂騙的!!騙房子也是趙樂樂騙的。

  這些房子又沒有到她的手裡!!

  她隻是假裝當趙樂樂的媽媽而已,别的事情她隻要假裝不知情就可以了!

  趙依萍說道:“審判長,我想發言!”

  審判長趙志超說道:“可以發言。”

  趙依萍說道:“顧晨說的這些都和我沒有關系,我今天也才第一次知道趙樂樂是這樣的人,我才剛剛認識趙樂樂一個月!!”

  “我看趙樂樂說自己沒有媽媽,我才願意當她幹媽,然後她要騙彩禮這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我以為她想結婚呢,至于讓蔡謙承認強女幹這事情,我也不是故意引導的啊!”

  “我隻是聽到趙樂樂說蔡謙把她強女幹了,然後她要收集證據,我就去照着做了,和我有什麼關系啊?這都是趙樂樂一個人幹的!!我什麼都不知道!!審判長,我無罪!!”

  趙依萍還在說自己無罪。

  而這個時候,顧晨說道:“本來我覺得證據到這裡已經可以了,審判長,我專門請警方調查過趙樂樂和趙依萍的個人賬戶!趙樂樂和趙依萍之間存在經濟上的往來已經持續了至少三年了,趙依萍很早就認識趙樂樂了,趙樂樂每次在詐騙成功之後,都會給趙樂樂轉一筆可觀的費用,每一筆交易超過了三萬元。”

  趙依萍說道:“不!那是我認識趙樂樂三年了,但是我當她幹媽隻有一個月,我根本不知道這些事情!!”

  趙依萍還在嘴硬。

  面對嘴硬的人,顧晨說道:“我這裡還有證據,趙樂樂車上的行車記錄儀,她忘記删了,正好我請警方調查出來了行車記錄儀裡面的讨論畫面。”

  顧晨把證據提交了上去,不過行車記錄儀裡面隻有聲音,畫面是開車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