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2頁)

  顧晨說道:“行,那你就跟着我吧,不過我們律所才剛剛成立,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公司要招人,還要前台接待,我每次打官司你都得跟着我幫忙整理材料,我先給你一個勞動合同,你可以先簽了。”

  哪怕薛清清說一分錢工資都不要,顧晨也不會真的一分錢都不給的。

  畢竟他要開律所,把律所發展壯大,而且薛清清的個人業務方面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顧晨把要安排的事情給了薛清清,然後就去忙了。

  薛清清看到這麼多繁忙的工作任務,頭都大了。

  在方達律師事務所的話,她大多數時間是不用怎麼動的,别的律師在忙工作的時候,她在旁邊聽就好了。

  可來了這邊,薛清清很多事情都要自己上手去做。

  薛清清也沒有怨言,她覺得自己是可以勝任這些工作的!

  不管工作多辛苦多累,她也能幹下去!

  薛清清看了一下合同...

  薛清清發現,合同裡面規定的是上四休三,而且加班的話會有加班費!

  而且顧晨給她的待遇很可以,月薪上萬!

  她才剛來實習的第一天,就有了這麼高的工資?

  而且公司的福利什麼的都可以....

  這麼好的福利,這麼好的待遇嗎?

  這就是顧晨開的律所?

  和業内的其他律所都不一樣。

  業内的其他律所,都是各種往死卷,能上班就上班,哪兒有加班費?

  結果顧晨這裡,上四天休三天!

  而且給的待遇這麼高!

  如果在顧晨這裡轉正的話,工資好像會更高!

  薛清清雖然不在意多少錢,可顧晨給的福利待遇的确太好了!

  薛清清簽了勞動合同,工作内容就是顧晨的助理,很多東西都要做。

  顧晨說道:“你現在的工作内容就是跟進一下趙樂樂這個案子,二審收一下尾,而且我們公司要招人,馬上就要開始招聘了,你要幫公司招人,整理面試流程,公司還要财務,然後我們外面還有很多業務,公司要招這麼多人,還有這些崗位。”

  薛清清點了點頭。

  顧晨說道:“前期的瑣碎工作有很多,等到人都招的差不多了,就不用你做這些了,你跟着我跟進每一個案子就好,等你學的差不多了,就可以自己打官司了。”

  薛清清:“!!!”

  薛清清:“我就是想跟着你學習怎麼打官司呢,老闆。”

  薛清清對顧晨的稱呼馬上就變成老闆了。

  顧晨一笑,“行,那就這樣,先去忙了。”

  律所開始招人,各項工作都可以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