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第5頁)

  闫凱龍感覺到了有些絕望。

  為什麼啊?為什麼要給他判刑這麼久啊?

  他不也是為了那些學生們着想嗎?

  他不就是說了幾句狠話嗎,顧晨就要這樣對他趕盡殺絕嗎?

  而康貴中則是站在那裡,目光呆滞,也不知道在思考着什麼。

  被告席上站着兩面包車的人....

  審判長申佳瑞開口道:“本案現在宣判!”

  “根據掌握的全部事實,康貴中在唐欣冉一案當中犯下過失緻人死亡罪,并且在案件當中,故意毀滅證據,構成銷毀證據罪,兩罪并罰。”

  “康貴中認罪态度惡劣,通篇不配合調查,盡管在入獄後态度有所改觀,從刑法上應該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三百零六條、判處康貴中有期徒刑十七年,并且賠償原告138900元。”

  審判長敲下了法槌!

  康貴中直接被判了十七年!

  康貴中站在那裡,目光已經徹底呆滞了。

  他在監獄裡都交代了...

  他把孟德湖做的事情全都交代出來。

  就算是這樣,他還是被判了十七年。

  康貴中整個人都蒼老了幾歲。

  他馬上就要熬出頭了,他馬上就要退休了。

  結果最後他的人生變成了這個樣子....

  康貴中流淚了。

  康貴中說道:“是我錯了,是我犯下了錯,如果我當初不那樣做,唐欣冉就不會跳樓,是我的問題....”

  .......

  審判長申佳瑞繼續說道:“闫凱龍多次辱罵、懲罰唐欣冉,最終導緻唐欣冉跳樓,本案審理認為,闫凱龍和唐欣冉的死亡有着直接的關系,情節嚴重,犯過失緻人死亡罪。”

  “事情發生之後,闫凱龍跟着康貴中一起銷毀證據。”

  “闫凱龍作為第一當事人,認罪态度相當惡劣,并且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有着重大疏忽,導緻唐欣冉的死亡。”

  “雖然在本案當中唐欣冉選擇的是跳樓自殺,但是根據調查,唐欣冉在跳樓後沒有第一時間死亡,而闫凱龍選擇銷毀證據,不打120,反而視而不見,闫凱龍主觀上導緻唐欣冉死亡,并且說出了這種話,犯故意殺人罪。”

  “并且闫凱龍多次挑釁法庭權威,挑戰法庭秩序,本案從重處罰。”

  “本案宣判!判處闫凱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直接判了闫凱龍死刑!!

  闫凱龍:“????”

  闫凱龍怎麼都想不到,自己竟然真的會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