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6頁)

  如果顧晨沒有什麼要補充的話,這個案子就可以判了。

  畢竟聊天記錄都在這裡了,如果顧晨還有什麼别的證據也可以一起拿出來的,法院這邊都會來判決的。

  顯然如果根據法律來的話,劉軍的錢的确不可能全部都退回來。

  因為一旦把财産自願贈與了别人,那就要不回來了。

  财産的所有權已經歸了王株所有,就是劉軍現在自己都要不回來,何況是劉小年來要錢?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已經把所有的證據都整理過了,我方當事人的第一個訴求非常簡單,要求王株将所有的錢全部都退回來,一分錢都不能少。”

  “我方當事人的第二訴求:王株涉嫌詐騙,要求以詐騙罪對王株判刑,并且我還發現了新的證據,劉軍的确是自殺的,但是劉軍自殺和王株有着直接的因果關系,請求判處王株十二年有期徒刑。”

  顧晨兩個訴求一說出來。

  就連審判長李康都是愣了一下。

  讓王株把所有的錢都退回去也正常。

  可顧晨直接就要判王株十年有期徒刑!

  十二年有期徒刑,就算是詐騙也判不了這麼久!

  王株愣了兩秒,說道:“憑什麼讓我還錢?憑什麼讓我坐牢?憑什麼?我又沒犯法,劉軍跳江和我有什麼關系嗎?判我十二年?為什麼?顧律師你要是本事這麼大,你不如直接拿槍打死我,你欺負我沒有律師對吧?”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請求肅靜,被告當事人已經嚴重影響我當庭陳述。”

  審判長李康皺了皺眉,看向了王株,說道:“請被訴訟人保持安靜,經過法庭允許後可以當庭陳述,不然就是擾亂法庭秩序,無故擾亂法庭秩序,法庭将會追究責任。”

  王株看了顧晨一眼,沒有再說話。

  她才不信自己會被判刑。

  隻要這個案子這次判出來了,她回去就寫小作文曝光顧晨,順便她還要重新找一個律師,把顧晨也送進去。

  诽謗她也是犯罪的!

  顧晨開口道:“我方當事人訴訟一要求王株把所有的錢全部都還回來,理由非常簡單,雖然劉軍和王株在談戀愛期間,劉軍多次給王株轉賬,甚至備注了自願贈與,多次是特殊意義的轉賬....”

  “這裡有一則聊天記錄。”

  “劉軍和王株在談戀愛兩個月内,其實劉軍并沒有給王株轉過一分錢。”

  “而劉軍第一次給王株轉錢轉了520,是因為王株對劉軍說的這樣的一番話。”

  所有人都能夠看到當時的聊天記錄。

  王株沒錢花了,想問劉軍要錢,但是又怕劉軍以為她是撈女。

  所以王株就說,想和劉軍結婚...想和劉軍在一起生活。

  王株:“好想和你結婚呀,想和你在一起,想給你生孩子,想和你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們談兩年戀愛,後年的12月份我們訂婚吧好不好?”

  劉軍一高興就答應了。

  王株:“老公,我現在沒錢了,想和閨蜜出去吃好吃的,老公能不能給我錢?”

  于是劉軍就給王株轉了第一筆520。

  顧晨接着說道:“劉軍在給王株轉錢前,是以結婚為目的進行的轉賬和贈與,而後來王株多次問劉軍要錢,劉軍也是基于這一點才給王株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