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靜!”
“原告律師是否還有陳述?”
李康看向了顧晨。
顧晨之前一直沒說話,光看王株一個人在那裡各種争辯。
顧晨也懶得和王株争辯。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請求發言。”
“這個案子,其實已經非常明顯了。”
“劉軍和王株在談戀愛的兩年内,王株用各種手段來問劉軍索要錢财,王株騙劉軍要和劉軍結婚,讓劉軍給她放心的轉錢。”
“之後,王株用各種各樣的手段、開花店、打乳腺癌疫苗、買保險、買理财,各種手段問劉軍要錢,前後高達四十萬。”
“王株還在談戀愛期間,讓劉軍主動給她轉賬,并且寫上自願贈與。”
“而在談戀愛期間,王株選擇出軌,并且多次用劉軍的親情卡去點男陪玩,去KTV、夜店消費,并且給别人小費。”
“王株還用劉軍的親情卡去給别人花錢,性質惡劣。”
“綜上,王株在這段戀愛關系當中,為了套取劉軍手中的錢,以戀愛的關系為名,詐騙六十三萬元。”
“王株已經犯下了詐騙罪,數據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1、詐騙數額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于“數額較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數額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詐騙數額五十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别巨大”的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王株詐騙劉軍六十三萬元,已經達到數額特别巨大。
審判長,我請求判處王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株:“????”
她要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這可是十年啊!
不公平!
完全不公平!!
她不就要了點錢,那錢不也是胖貓願意給她的嗎?
都是胖貓主動要給她錢的啊!
她就是收了點錢而已...
這也算詐騙?
那支付寶的親情卡,也都是劉軍送給她的啊。
她想怎麼花錢,不就可以怎麼花錢嗎?
那不然劉軍把親情卡給她幹什麼?她花錢還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