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和之前顧晨打的所有官司都不一樣。
顧晨之前打的官司,要麼就是正當防衛,要麼是有了确鑿的證據,最後才能夠打赢官司。
就算是上一個碰瓷案,也是因為老人的确是來碰瓷的,最後才改判無罪的。
可這個官司...性質不一樣。
不管銀行有多麼惡心,設置了多少條條框框不讓趙一山取錢...
可搶劫犯的确和趙一山在同一家銀行搶劫的....
還在同一家醫院...
這也太巧了吧?
關鍵還是趙一山的初中同學!
而且劫匪居然還拿出來三十萬給趙一山的父親治病!
現在說他們沒有關系,這正常嗎?
正好趙一山還打碎了銀行的櫃台玻璃....
光是這一點,就已經犯法了。
這說趙一山和銀行劫匪不認識,沒人相信啊!
難道老闆還能把這個案子給直接給反轉了?
顧晨說道:“到時候你就知道了,今天晚上先好好休息一下,你幫我定一下機票,明天就去江城。”
薛清清心裡還是有些震驚,她還是很信任老闆的。
這就是她跟在顧晨身邊學習的原因。
很多案子,讓她來打官司的話,她其實都能處理的很好。
但是像這種官司,薛清清自己一個人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
她完全想不到顧晨會以什麼方式展開這個案子。
如果讓她來打這個官司的話,她也最多隻能想辦法幫忙争取減刑。
這樣一來的話,哪怕法院從輕處罰趙一山,趙一山也最少會被判刑七年到十年...
她最多隻能做減刑辯護...
不像顧晨,顧晨上來就說趙一山無!
這和搶劫罪的差距可太大了!
搶劫罪怎麼都要判刑好多年!
可是一旦性質變了,案子的性質也就改變了!
薛清清連忙訂了機票,回去收拾東西,準備第二天出發去機場。
第二天一大早,顧晨就和薛清清出發前往江城。
在飛機上,薛清清看着顧晨,說道:“老闆,我們這個官司的勝算有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