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9頁)

  這個案子和之前顧晨打的所有官司都不一樣。

  顧晨之前打的官司,要麼就是正當防衛,要麼是有了确鑿的證據,最後才能夠打赢官司。

  就算是上一個碰瓷案,也是因為老人的确是來碰瓷的,最後才改判無罪的。

  可這個官司...性質不一樣。

  不管銀行有多麼惡心,設置了多少條條框框不讓趙一山取錢...

  可搶劫犯的确和趙一山在同一家銀行搶劫的....

  還在同一家醫院...

  這也太巧了吧?

  關鍵還是趙一山的初中同學!

  而且劫匪居然還拿出來三十萬給趙一山的父親治病!

  現在說他們沒有關系,這正常嗎?

  正好趙一山還打碎了銀行的櫃台玻璃....

  光是這一點,就已經犯法了。

  這說趙一山和銀行劫匪不認識,沒人相信啊!

  難道老闆還能把這個案子給直接給反轉了?

  顧晨說道:“到時候你就知道了,今天晚上先好好休息一下,你幫我定一下機票,明天就去江城。”

  薛清清心裡還是有些震驚,她還是很信任老闆的。

  這就是她跟在顧晨身邊學習的原因。

  很多案子,讓她來打官司的話,她其實都能處理的很好。

  但是像這種官司,薛清清自己一個人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

  她完全想不到顧晨會以什麼方式展開這個案子。

  如果讓她來打這個官司的話,她也最多隻能想辦法幫忙争取減刑。

  這樣一來的話,哪怕法院從輕處罰趙一山,趙一山也最少會被判刑七年到十年...

  她最多隻能做減刑辯護...

  不像顧晨,顧晨上來就說趙一山無!

  這和搶劫罪的差距可太大了!

  搶劫罪怎麼都要判刑好多年!

  可是一旦性質變了,案子的性質也就改變了!

  薛清清連忙訂了機票,回去收拾東西,準備第二天出發去機場。

  第二天一大早,顧晨就和薛清清出發前往江城。

  在飛機上,薛清清看着顧晨,說道:“老闆,我們這個官司的勝算有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