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第8頁)

  張一凡:“????”

  張一凡都沒反應過來,就被警察給擡下去了。

  審判長王忠:“被告辯護律師,本庭現要求您提交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請注意,根據《華夏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提交虛假證據屬于違法行為,将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因此,請您确保所提交的證據材料真實、合法、有效,以維護法庭的嚴肅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法庭上是不能夠随随便便就提起訴訟申請的。

  顧晨說要把行長送進去...就得提交證據。

  這個時候,張洪祥重新點開了直播。

  看到顧晨要把行長給送進去....

  張洪祥後背一涼。

  完了!

  一切都完了!

  顧晨居然還要把瑞茂銀行的行長給送進去?

  這....

  王瑞一直都在辦公室裡吹着空調,玩着手機,怎麼都沒想過顧晨會想把他送進去啊!

  張洪祥後背一涼。

  應該不至于吧?

  顧晨怎麼可能把行長給送進去啊?

  哪怕顧晨打官司的能力再強,也不至于把銀行行長送進去吧?

  審判長王忠:“請被告律師提出訴訟理由和訴訟證據。”

  顧晨說道:“審判長,是這樣的。”

  “趙一山在一審被判決之後,法院判決趙一山歸還三十萬元。”

  “但是趙一山拿到的三十萬元,已經去幫助他的爸爸治病了。”

  “而且趙一山的爸爸一直都在醫院裡治療,現在手術後還在觀察,随時都要錢。”

  “趙一山身上沒有錢,名下沒有财産,銀行卡裡也沒有錢。”

  “瑞茂銀行着急了,因為瑞茂銀行一共被搶了七十萬,損失七十萬,客戶也損失了幾十萬。”

  “在追回四十萬贓款後,瑞茂銀行全部占為己有。”

  “而剩下客戶損失的錢,瑞茂銀行并不關心,他們隻想知道怎麼樣才能補上那三十萬的缺口。”

  “因為搶劫犯也名下沒有任何财産,而且搶劫犯都被判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三十萬的缺口很難補回來了。”

  “由于趙一山名下沒有财産,而且趙一山一審還被判了十五年。”

  “于是,瑞茂銀行作出了如下決定——”

  “他們商量之後,瑞茂銀行的行長決定,這一筆錢應該由趙一山的父親來承擔。”

  “他們的原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