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要離婚!”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離婚的原因。”
“三個孩子都不是我的!甚至第四個孩子也大概率不是我的,因為沒有親子鑒定,所以我不能這麼準确的說出來第四個小孩是不是我的。”
“這就說明,周文靜給我戴綠帽子!而且戴綠帽子至少戴了三次綠帽子!我不能接受!!”
“我要離婚!”
“這一切,都是因為周文靜!”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王志豪說道。
開頭的經過,都是王志豪發生過的。
而最後結尾的這幾句話,就是顧晨教的了。
當然這也是王志豪心底裡最想說的話。
對象出軌了,那肯定要離婚啊。
該分手分手,該離婚離婚。
不分手的話,那還是個男人嗎?
如果有人願意當龜男,對象出軌還舍不得分手,那也沒什麼說的。
可王志豪就不是這樣的人。
他必須要離婚。
之後的事情就很簡單了。
離婚要涉及财産分配...
财産分配不均勻,王志豪說要讓周文靜淨身出戶,結果周文靜拒絕了。
于是王志豪就打官司...
一審,二審....
王志豪以為這個官司不需要請律師,他随便赢的。
畢竟對方出軌了,而且證據都在....
這幾個不是親生的孩子就是證據。
結果王志豪打了兩場官司,兩場官司竟然都輸了。
一審要讓王志豪五五平分财産。
王志豪當然不願意了。
他又沒犯錯,憑什麼平分财産?
結果二審王志豪就輸的更慘了,變成了王志豪淨身出戶了。
王志豪也因為二審的結果,一度擺爛了很久。
直到顧晨願意出手來幫他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