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第4頁)

  韓婧婧說道:“首先,王志豪的确通過各種轉賬,十五年的時間裡,給了周文靜兩百多萬。”

  “現在王志豪想要回全部的轉賬,我認為是有錯的!”

  “第一、兩個人結婚十五年,周文靜也将其中一部分的錢用在了王志豪的身上,比如做飯,交物業費,水電費,煙錢,日常開銷,等等。”

  “第二、兩個人結婚這麼久,周文靜的青春也是很值錢的,女人的青春最值錢,周文靜在王志豪身上浪費了十五年的青春,這一點王志豪應該給予補償。”

  “第三、周文靜的收入也有一部分用在孩子的身上,尤其是家裡有三個孩子,加上周文靜還懷孕産子,懷孕去醫院生孩子,産後護理,都是要錢的,這三個小孩的奶粉錢,衣服錢,還有生病的花銷,以及上學也要花錢,現在的幼兒園一下都好幾萬的,三個孩子花錢如流水。”

  “這三個孩子都喊過王志豪爸爸,王志豪相當于是養父,也應該有照顧這三個孩子的義務。”

  “如果結了婚的人應該知道,一個家庭一個月的開銷有多大。”

  “尤其是還有三個小孩子,小孩子去醫院看個病也要花不少錢,去上好的幼兒園和私立小學也要花錢....”

  “光是吃穿用行都要花不少錢....”

  “而王志豪一個月也就才賺一萬五而已...”

  “一個月就這麼點錢,要供全家人的吃喝...周文靜能攢下來多少錢?一個月工資隻有一萬五,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十萬呢,一萬五夠一家人花銷嗎?”

  “綜上,王志豪上交的工資都用于家用了,家庭開銷全部都花完了,周文靜不應該再給王志豪一分錢。”

  直播間的網友:“????”

  不是,還能這麼說的?

  一個月一萬五的開銷...全部都花完了?

  一分錢都不給王志豪?

  還要讓王志豪淨身出戶?

  這誰還敢上交工資啊?

  上交了工資,到頭來一分錢都沒有。

  顧晨開口道:“我對被告律師的觀點有異議。”

  “王志豪給周文靜的錢用于日常開銷?周文靜一直沒交過物業費,水電費,都是王志豪自己交的。”

  “王志豪平時都在工地吃飯,基本沒有在家吃飯過,而且周文靜也不怎麼會做飯,基本上都是點外賣。”

  “第二、周文靜的十五年青春就是青春,王志豪的十五年青春就不算了嗎?嗯?而且兩個人離婚是因為周文靜出軌,要賠償也是周文靜應該賠償王志豪。”

  “第三、三個孩子都是周文靜和别人的孩子,關王志豪什麼事情?憑什麼要王志豪幫忙養孩子?他有養别人孩子的義務?就算是養父,也要手續的,誰說王志豪是這三個孩子的養父了?”

  “這三個孩子的所有花銷,和王志豪沒有任何關系,卻用了王志豪的錢,你剛才說這三個孩子上幼兒園,買衣服,喝奶粉,都花了很多的錢,那現在都應該把錢退給王志豪。”

  “這三個孩子應該讓他們的親生父親來養,關我的當事人王志豪什麼事情?”

  “而且周文靜拿到錢之後,并沒有多少用在家庭開銷上。”

  “大多數錢,都用在去酒吧,買包包,出去旅遊,用在自己身上。”

  “所以周文靜應當最少歸還285萬給王志豪,加上訴訟費用一共40萬元,一共要歸還325萬。”

  顧晨又重複了一遍。

  顧晨說完之後...審判長和幾個審判員也是對視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