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第3頁)

  不如申請休庭,然後去調查證據!

  這是命案,肯定要好好調查的!

  公訴人看向了審判長林忠,說道:“審判長,我申請本案休庭,調查證據,周文靜在本案當中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本案涉及到了人命,所以必須要查到證據!”

  審判長林忠看了一眼公訴人,說道:“駁回公訴人請求,本案暫時還不足矣确立為命案,目前為止,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周文靜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周文靜是犯罪嫌疑人,而又沒有将事實完全調查清楚,本院才會進行休庭。”

  “這裡已經是全國最高人民法院了,如果沒有足夠充分的證據,那本案當中,法院沒有辦法判定周文靜故意殺人,也不會進行中途休庭去調查證據。”

  “本院會根據原告王志豪的訴訟請求,以及原告律師提交的證據對離婚案進行判決。”

  審判長的意思也很簡單。

  那就是這個案子不會休庭。

  要休庭除非有石錘的證據,能證明周文靜故意殺人!

  隻是因為案件全貌還沒有完全調查清楚,這個時候才會休庭。

  可現在并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周文靜殺人。

  現在提交上來的證據,也隻能說明周文靜有殺人嫌疑。

  所以檢方的請求,法院這邊并沒有支持。

  從剛開始到現在,顧晨都沒有說過一句話。

  薛清清和王志豪也都沒有說話。

  公訴人有些着急。

  他覺得這個案子有蹊跷。

  可現在法院不讓休庭的話,那豈不是沒辦法追究周文靜的刑事責任了嗎?

  現在不調查的話,那估計以後也不會調查了。

  怎麼辦?

  公訴人眼睛一亮!

  還有辦法!

  警察那邊,應該已經審訊了周文靜的前男友田新宇!

  隻要拿到審訊結果...

  如果審訊結果和周文靜在法庭上說的不一樣的話,那這個案子就可以調查了!

  口供不一緻,法院這邊就可以休庭,然後警方這邊就會搜集證據。

  公訴人說道:“據我所知,現在警方應該對田新宇進行審訊,審訊結果應該差不多出來了。”

  而在這個時候,法院這邊已經拿到了警方提供的筆錄。

  警方在對田新宇問詢之後...

  田新宇說出來了事情的全部經過。

  而事情的全部經過...和周文靜說的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