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個時候,周小燕的辯護律師張瑤出來了。
張瑤站了起來,“審判長,我方當事人周小燕懷孕了,是一名孕婦。”
“我要和各位科普一下懷孕生子是有多麼艱難的,十月懷胎,每一個女人都是偉大的。”
“周小燕懷孕之後,身體出現各種各樣的異樣情況,也是非常正常的。”
“我認為周小燕頻繁請病假,并不是什麼問題。”
“一個早孕的孕婦,非常容易導緻妊娠反應,身體會非常難受。”
“而周小燕情況特殊,她是第一次懷孕,加上心理緊張等因素,導緻身體很難受,需要回家休息,也需要去醫院做檢查,這都是很正常的。”
“你們這個公司,一個個都在怪女人懷孕,你們辭退一個孕婦,難道你們公司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嗎?我聽說你們的律所是一個剛剛成立還沒一年的律所,新人進入律所的工作壓力都很大,工作繁忙,對一個孕婦來說更是嚴峻的考驗。”
“周小燕就因為多請了幾天假,所以你們公司就要辭退周小燕?憑什麼?啊?”
“現在這個大環境下,你們這些公司的老闆,企業家,不好好想着為人民服務,為孕婦服務,保障孕婦的權益,保障女人的權益,你們卻想的是怎麼撈錢,怎麼賺錢,這合理嗎?出現一個懷孕的女員工,你們就要辭退人家,這合理嗎?”
“所以,你們公司必須要進行賠償,而且要恢複勞動關系,周小燕已經是一名孕婦了,現在她去找工作,根本找不到工作。”
“如果你們公司非要辭退周小燕也可以,不願意恢複勞動關系的話,那你們要補償周小燕一年的工資,也就十八萬元,并且公司要對周小燕進行道歉,還要賠償周小燕精神損失費共計十萬元,一共二十八萬元。”張瑤說道。
周小燕點了點頭。
這才是自己請的律師啊。
靠譜!
她本來就是一個孕婦,一個弱勢群體。
可顧晨這家公司公然欺負她,辭退她,這是她不能接受的。
公司必須要給她道歉,還要賠償,不然是她絕對不能接受的。
直播間的小仙女也都在發着彈幕。
直播間的小仙女太多了。
很多很多小仙女都在網上各種渠道舉報顧晨的律所...
還有各種各樣的人在網上發帖黑顧晨的公司。
張瑤說道:“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産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産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而顧晨的公司,因為周小燕請假次數多了一點,原本應該發三萬的工資,結果隻發了兩萬,這一萬塊的損失,也要給周小燕補上才對。”
張瑤直接搬出了法律條文!
張瑤接着說道:“《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産期、哺乳期内,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裡面明明确确規定,保護孕婦的權益,而顧晨的律所卻公然違反了法律!這家律所裡面都是律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所以...應該罰顧晨的律所罰金!責令整改!”
“而且《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産假,女職工懷孕期是可以請假的,要得到公司的準許,而周小燕請假,全部得到了公司的批準,結果現在公司在無緣無故的情況下,辭退了周小燕?這合理嗎?”
“周小燕有九十八天的假期,她産前休息兩個月怎麼了?何況周小燕還上了五天的班,她是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保護的!她可以請假!!”
“綜上所述,顧晨的律所必須要為辭退一名孕婦,道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