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8頁)

  因為有顧晨打官司的直播,很多大學生都想來學習一下。

  顧晨說完了待遇之後...

  全國各個地方頂流的法律系大學生,碩士,博士...都激動了。

  顧晨開口道:“所以,我的公司從來不存在歧視孕婦的這種情況。”

  張瑤說道:“審判長,我方不認可原告辯護律師的觀點。”

  “第一、這是你公司的員工,你公司的員工有可能提供僞證,你也可能給她們什麼好處...而且她們最長加入公司的也才幾個月,不具備說服力。”

  “第二、就算你的公司真的不歧視這三個孕婦,也不能說不歧視孕婦,要就事論事,公司的确開除了周小燕這個孕婦,所以就是在歧視孕婦!”

  看到對面律師還在嘴硬,顧晨也無語了。

  顧晨也不想在這個官司上多費口舌。

  他打完這個官司,馬上要回去看周文靜那場官司的最終結果。

  周文靜和王志豪的那場官司才是重中之重。

  今天的這場官司,顧晨是怎麼都不可能輸的。

  顧晨知道不能和對面的女律師辯論歧視女性這件事。

  張瑤會一直圍繞辭退孕婦來說話...

  辭退孕婦就是歧視?這是什麼道理?

  顧晨說道:“我方辭退周小燕這個孕婦的原因非常簡單。”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産假,這其中,隻有十五天是産前的假期。”

  “也就是在産前十五天,可以和公司申請休假。”

  “而周小燕在公司兩個月,隻上班了五天,一共請假了五十六天,已經超過了《勞動法》當中規定的産前假期。”

  顧晨也是真的無語了。

  最近打官司的小仙女是真的多啊。

  對面的律師和被告是怎麼敢的啊?

  在公司兩個月,就上班五天,剩下的時間全在請假。

  哪個公司不把這種人開除?

  結果這些人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孕婦,要維護所有的女性,所有的孕婦。

  孕婦就是免死金牌?

  孕婦就可以不來上班了?

  國家法律規定都隻有98天的産假。

  結果就來上五天班,天天請假,還有臉說公司歧視孕婦?

  張瑤說道:“但是法律規定了,如果孕婦在感覺到身體不适,去醫院檢查的時候,也算作勞動時間,所以周小燕做的并無不妥。”

  周小燕說道:“你看看,你就是歧視孕婦!歧視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