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補償不多,隻要一年的工資就好了,十八萬元。”
“就這樣,反正我是孕婦,如果你們辭退我,就得給我補償!”
周小燕的這一番話,就連審判長申佳瑞都是皺了皺眉頭。
這解釋也太牽強了吧?
最典型的是《我有一個朋友》都來了。
無中生友?
張瑤也說道:“不管周小燕請假之後做了什麼事情,請假的時候,都是得到了公司的批準的,周小燕請假之後做的事情,都是她的私事,公司無權幹涉。”
“而公司無故辭退周小燕一名孕婦,的确要給予補償。”
張瑤還是站出來幫忙辯護了。
她是一名金牌律師啊,打這種官司還是很少輸的。
可是對面是顧晨,張瑤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和顧晨打官司,總感覺心裡壓力很大。
顧晨開口了。
顧晨同樣站了起來。
“審判長,我要進行最後陳述。”
“公司辭退了周小燕的原因我問了,并不是因為周小燕是一名孕婦。”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而周小燕在入職兩個月内,隻工作了五天,工作五天時間,并沒有解決了公司安排她的工作,相反,周小燕在工位上摸魚,聊微信,打王者榮耀,這裡都有視頻監控。”
“公司辭退她的原因,就是因為周小燕不符合錄用條件,未通過試用期,所以公司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公司兩個月發給周小燕兩萬元,我在經過查實之後,發現這其中有問題,周小燕請假的56天,沒有一天能拿出來醫院的檢查報告,所以周小燕的工資隻能按基本工資算,周小燕應當返還工資差額,共計15000元。”
“另外,周小燕在網上多次發布了抹黑,造謠公司的言論。”
“這是抖音視頻,點贊量超過十萬,全網的播放量超過了兩百萬。”
“而在評論區裡,也有一部分用戶在抹黑公司。”
“這些輿論,對公司的影響很大。”
“周小燕私自造謠,抹黑公司,導緻公司損失巨大。”
“所以,周小燕應當對公司進行賠償,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83213元。”
“周小燕涉及造謠,污蔑,诽謗,已經侵犯了我的名譽權,影響了公司,網絡上播放量巨大,後果非常嚴重,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所以...我的訴訟請求是:
請求法院判處周小燕有期徒刑三年!并且全網發布聲明,對我和公司進行道歉,澄清各種不當言論,周小燕因為侵犯了我和公司的名譽權,情節嚴重,應當賠償183213元。”
“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
他這麼一說...就要送周小燕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