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更沒想到顧晨的律所是真的敢開除一個孕婦。
周小燕邊哭邊說。
而這個時候,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現在請原告律師進行最後的陳述。”
顧晨說道:“盡管被告當事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但是公司和我的名譽權還是受到了很大的損失,周小燕的言論在全網超過了上千萬的播放量,引起幾十萬人評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所以還是要追究周小燕的責任。”
“所以,我方的訴訟請求不會改變。”
顧晨也很硬氣。
公司對孕婦一直都是挺好的。
公司也不會因為是孕婦就直接開除對方。
除非是像周小燕這種,上兩個月班隻去了五天,其他時間都在請假的這種。
現在很多網友都在網上各種噴顧晨的律所,影響還是挺大的。
所以這次風波,一定要嚴肅處理。
周小燕既然做了,就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
審判長申佳瑞點了點頭。
“全體起立!”
整個法庭的所有人,全都站了起來。
審判長申佳瑞開口道:“現我院判決如下——”
“一、周小燕加入公司後,不符合公司的用人标準,在工位上摸魚,并且工作兩個月實際上隻上班五天,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雙方和平解除勞動關系,并且公司不用給予周小燕賠償。”
“二、周小燕在工位上摸魚,擅離職守,并且請假沒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因周小燕在公司請假得到公司審批,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一條,周小燕可以得到基本工資,現判周小燕歸還公司工資差額15000元。”
“三、周小燕在網上發表視頻,開直播,發帖子,多種方式對顧晨律所進行抹黑,造謠,嚴重影響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影響了公司的名譽權,并且對顧晨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考慮到周小燕認罪态度良好,悔過意願強烈,現在判處周小燕賠償公司的各項損失101200元,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
“本案宣判完畢。”
審判長申佳瑞敲響了法槌!
這個案子結束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紛紛發起了彈幕。
周小燕聽到自己被緩了緩刑,而且還要賠償十幾萬...
周小燕低下了頭,心中無比後悔。
她就不應該用這種方式來騙錢...
結果顧晨親自出手打官司....
還好是緩刑,她不用坐牢,但是要有案底,而且以後小孩也都不能考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