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5頁)

  她更沒想到顧晨的律所是真的敢開除一個孕婦。

  周小燕邊哭邊說。

  而這個時候,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現在請原告律師進行最後的陳述。”

  顧晨說道:“盡管被告當事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但是公司和我的名譽權還是受到了很大的損失,周小燕的言論在全網超過了上千萬的播放量,引起幾十萬人評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所以還是要追究周小燕的責任。”

  “所以,我方的訴訟請求不會改變。”

  顧晨也很硬氣。

  公司對孕婦一直都是挺好的。

  公司也不會因為是孕婦就直接開除對方。

  除非是像周小燕這種,上兩個月班隻去了五天,其他時間都在請假的這種。

  現在很多網友都在網上各種噴顧晨的律所,影響還是挺大的。

  所以這次風波,一定要嚴肅處理。

  周小燕既然做了,就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

  審判長申佳瑞點了點頭。

  “全體起立!”

  整個法庭的所有人,全都站了起來。

  審判長申佳瑞開口道:“現我院判決如下——”

  “一、周小燕加入公司後,不符合公司的用人标準,在工位上摸魚,并且工作兩個月實際上隻上班五天,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雙方和平解除勞動關系,并且公司不用給予周小燕賠償。”

  “二、周小燕在工位上摸魚,擅離職守,并且請假沒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因周小燕在公司請假得到公司審批,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一條,周小燕可以得到基本工資,現判周小燕歸還公司工資差額15000元。”

  “三、周小燕在網上發表視頻,開直播,發帖子,多種方式對顧晨律所進行抹黑,造謠,嚴重影響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影響了公司的名譽權,并且對顧晨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考慮到周小燕認罪态度良好,悔過意願強烈,現在判處周小燕賠償公司的各項損失101200元,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

  “本案宣判完畢。”

  審判長申佳瑞敲響了法槌!

  這個案子結束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紛紛發起了彈幕。

  周小燕聽到自己被緩了緩刑,而且還要賠償十幾萬...

  周小燕低下了頭,心中無比後悔。

  她就不應該用這種方式來騙錢...

  結果顧晨親自出手打官司....

  還好是緩刑,她不用坐牢,但是要有案底,而且以後小孩也都不能考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