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1頁)

  怎麼認錯?

  法院都要直接宣判了!

  一切都來不及了!

  此時此刻,王文軒和王雅雅的内心都有些後悔。

  早知道,他們就應該早一點道歉,認錯,不管怎麼樣,也不會到這個地步了啊。

  審判長張金秀開口:

  “第一、王文軒、王雅雅,欠王國勝一百萬元長達十年未還,,欠債時間長達十年,按照利息3.5%來計算,至少要歸還王國勝一百三十五萬元的欠款,如拒不支付欠款,應當查封名下所有财産,進行拍賣,拍賣一百三十五萬元後歸還王國勝。”

  “第二、王文軒,王雅雅,在法院判決後,惡意轉移資産,對于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并且為了逃避法律,自己制造欠條,已經犯下了僞證罪,知法犯法,數罪并罰,判處王文軒有期徒刑七年,判處王雅雅有期徒刑五年;王雲霞和王文軒共同制造僞證,判處王雲霞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第三、王浩,張豔豔,毆打執法人員,聚衆鬧事,已經犯下妨礙公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判處王浩、張豔豔,有期徒刑七個月。”

  “第四、本案件的所有訴訟費用,應該由被告方王文軒,王雅雅全部償還,共計二十五萬元。”

  “第五、對于王國勝要求精神損失費補償二十萬元,法院不予支持,王文軒應當賠償王國勝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各項費用加起來合計五十萬元。”

  聽到審判長這麼判...

  王文軒和王雅雅都傻了。

  原本他們還以為不用賠償精神損失費二十萬了。

  結果現在居然要賠償五十萬!

  而且王文軒已經人麻了。

  他居然坐牢要坐七年啊!

  他老婆坐牢都要坐五年!!

  完了!

  一切都完了!

  連他爸媽也要坐牢七個月啊!

  就因為毆打執法人員,現在也被判刑了!

  之後審判長再說些什麼,王文軒和王雅雅都聽不清楚了。

  兩個人心亂如麻,眼神都有些空洞了。

  他們心裡都有些後悔。

  如果早知道會這樣,早知道當老賴也沒用的話,他們就把錢還給王國勝了。

  如果再早一個月,王國勝說不要利息,他們還給王國勝一百萬,這事情也就這麼結束了。

  可現在....他們不僅要給王國勝一大筆錢,本金和利息都要給,還要給五十萬的賠償!

  他們一家人都要進去坐牢啊!

  也就王雲霞被判了緩刑,不用進去坐牢。

  不然的話,全家都被送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