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5頁)

  陳銳:“......”

  陳銳:“審判長,我有話說!”

  陳銳想站起來自己幫自己辯護了。

  這什麼牛馬律師,根本靠不住啊!

  審判長林凡點了點頭,說道:“可以陳述。”

  陳銳說道:“不要聽夏靈瞎說,她有證據嗎?”

  “她就是在滿口亂編!我來告訴大家發生了什麼!”

  “第一、我們是花錢找人,讓别人給我們介紹一個兒媳婦過來,我是幫我兒子相親的,我花了一萬塊錢,人家送了夏靈過來,我還以為夏靈是相親來的,所以就讓夏靈來到了我們家。”

  “第二、夏靈和我兒子發生關系的時候,完全是夏靈自願的,夏靈說自己要給我兒子生三個孩子,說嫁給我兒子是她的福氣。”

  “第三、夏靈身上的傷口都是她自己摔傷的,還有一次她和我兒子吵架,被我兒子教育了一下,誰知道她皮膚太嫩,實際上就是一些皮外傷,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的,夫妻之間偶爾吵個架,打個架都是正常的。

  而且夏靈身上的傷口,很大一部分都是她自己要作的,她和我兒子吵架之後,自己離家出走,結果在大山迷路了,還自己摔傷了,不是村民把她救回來,她現在說不定都死在山裡了。

  “第四、豬食什麼的都是假的,我們可能會給兒媳婦豬食嗎?這一個月時間,我們自己吃剩菜,什麼不是給夏靈最好的?”

  “審判長,綜上所述,我們無罪!”

  “我們不知道夏靈是被綁架來的,更沒有故意毆打夏靈,也沒有給夏靈綁鐵鍊什麼的,這都是夏靈為了報複我們,然後自己說出來的,她這些都是沒有證據的!”

  “所以,我,我老公,還有我兒子,都應該無罪釋放!”

  “夏靈應該退還這一萬塊給我們,畢竟我們花了一萬塊買她當我們兒媳婦,這個損失她必須要成承擔!夏靈還要退還我們醫藥費,她受了傷,醫藥費不是我們出的啊?雖然是村裡的醫院,但是醫藥費也有5000了,還有這一個月的夥食費,一天按照200塊錢算,一個月有6000塊錢。”

  “夏靈應該賠償我們兩萬一千塊錢,加上她自己誣告我們,審判長再判夏靈三年!”

  陳歌點頭,“對對對,我老婆說得對,夏靈就是自願和我兒子上床的,她身上的傷口都是自己弄的!她要賠我們錢才對!!”

  陳浩也在一旁點頭,“我可以作證!夏靈真的是自願的!你們都不知道她背後是一個什麼樣子的人!你更不知道夏靈這個人有多麼騷!”

  “而且我們三個證人,夏靈一個人自己滿口亂編,哪來的證據?”

  陳浩,陳銳,陳歌三個人說了半天。

  夏靈在台下,急的都快要哭了。

  怎麼還能這麼污蔑人的啊?

  直播間的網友也都無語了。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啊。

  顧晨說道:“審判長,被告三人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且還誣告夏靈,必須重判!!”

  這三個人在法庭上說的這些話,顧晨都不用反駁。

  因為證據已經很全了!

  不管是三個人販子的供詞,還是其他村民的供詞...都可以形成佐證。

  陳浩這三個人嘴硬,可是人販子不會嘴硬,其他村民也都是實話實說。

  陳浩一家人越是這麼說,越是在自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