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顧律師來接手這個官司,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一切都要講究法律。
不管律師的能力多厲害,判案子也要基于事實和法律...
這種溺水救人,最後自己犧牲的案子,太多太多了,幾乎每年都會有。
可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給被救的人判刑...
因為這是默許的。
所有人都知道,在河水裡面被困的人,的确會下意識的各種掙紮。
因為這種事情,死去的人太多太多了。
太多好心人救人,沒救成功,或者是救成功了,但是把自己搭進去的。
這種例子遍地都是。
沒有一例追究過溺水人員的責任。
别說是判刑了,追究責任都沒有過。
實際上,很多跳水救人導緻溺亡的事情,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因為被救的那個人在河水裡面瘋狂掙紮。
也正是因為這個人在掙紮,導緻溺亡的事情發生...
可是這都多少年了,從來沒因為這種案子追究過責任。
法律上,這是無法給定罪的。
葉曉晨知道,顧律師打官司從來沒有輸過。
可是這場官司...要真的去打的話,是肯定打不赢的。
李正義和趙思思這個事情,所有人都很生氣。
可是有什麼用呢?
别說給趙思思定罪了,讓趙思思民事賠償都做不到。
葉曉晨說道:“顧律師,這個官司....我實話實說吧,這個官司可以起訴,但是很難打赢,以前這種案子至少有上百起,但是沒有一個定過罪的,法律上太難舉證了,有視頻也不能證明當事人有故意殺人的嫌疑,隻要他不是親口承認,就根本定不了罪。”
葉曉晨知道顧晨的能力有多強...
但是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已經不是能力問題了。
故意殺人罪...也要有犯罪動機。
比如兩個人有深仇大恨這種的...
可是趙思思和李正義根本不認識...故意殺人罪就根本定不了。
過失緻人死亡罪也根本定不了!
最後打官司的結局,100%的結果都是無罪釋放。
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顧晨說道:“沒有先例,那就創造出先例,如果有人是故意跳河,然後故意在河水裡殺死救他的人呢?直接起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