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的時候,一名熱心群衆,直接把繩子扔到了李正義旁邊。”
“但是趙思思仍然是一腳踢開了李正義!”
“你告訴我,你第一次推人不知道李正義就在你身後嗎?”
“當時趙思思在仰躺着,自保完全沒有任何問題,而且在預見自己身後已經有人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去推開李正義,自己去搶奪繩子,這是自私,更是置李正義的生命于不顧!”
“這一次就算了,圍觀群衆大喊着讓李正義接繩子,難道趙思思也沒有聽到嗎?”
“第三次,圍觀群衆又給繩子!”
“這次,繩子已經快到了李正義的手邊。”
“趙思思做了一樣的動作,推開李正義,自己搶繩子。”
“一共有三次!這三次趙思思都在推開李正義,自己去搶繩子。”
“趙思思在明知道李正義已經快要溺亡的情況下,自己連續搶奪繩子,并且推開李正義,多次按壓李正義頭部,難道不是故意殺人嗎?她難道不知道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嗎?”
“就算李正義是一名奧運遊泳冠軍,這個時候也是必死無疑,不可能活下來的,然而趙思思卻一意孤行,根本沒有在意李正義的生命....”
“最終,李正義溺亡,一位英雄永遠的離開了我們。”
“然後趙思思就一句輕飄飄的...誰讓李正義自己跳河的?是她逼李正義一起跳河的嗎?”
“一句話,就想為自己洗脫罪名。”
“這公平嗎?”
“李正義為了救你,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你故意殺人,卻在事後各種逃避責任,為自己開脫?”
聽到顧晨這麼說,杜景林笑了一下,完全沒有放在心上。
杜景林說道:“趙思思會遊泳能證明什麼?人在求生的情況下,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出來,哪怕趙思思會遊泳,也不能說明她掉進河水當中沒有危險。”
“審判長,不管趙思思在河水當中做出了什麼,她都隻是一個受害者,她因為想自殺,兩次跳進河水裡面,最後在河水裡面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懼,所以她這一切都是在緊急避險。”
“除非你能夠證明,趙思思跳進河水當中沒有危險,她能夠在水流湍急的河水當中自救,或者說你是否能證明,趙思思跳進河水當中一點危險都沒有?就因為她會遊泳?”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在河水裡面做出來的所有動作,全部都是緊急避險,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趙思思跳進河水當中,是想要殺人的。”
“趙思思和李正義完全不認識,也不具備任何的殺人動機,根本不可能是故意殺人。”
“何況趙思思自己跳進河水裡面,自身難保,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保,都是緊急避險,人在危急關頭的時候,關注自己的生命也沒有任何問題,所以趙思思在刑事上不應當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杜景林開口。
薛清清看着這個局面,還是有些擔心的。
因為她跟着老闆,隻知道這段時間來,老闆做了這些調查工作。
至于其他的調查工作,她就不知道了。
老闆已經把該拿的證據都拿出來了。
可是杜景林就一口咬定,趙思思是在緊急避險。
的确現在老闆也拿不出來證據,可以證明趙思思是在故意殺人。
趙思思會遊泳,哪怕是遊泳冠軍也沒用,哪怕加上趙思思在河水裡面的所有動作,也不能給定性是故意殺人,甚至現在連過失緻人死亡罪也是定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