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思思必須承擔起來責任!”
“我知道這種類型的案子,在以往的時候,從來沒有判決過受害人,因為在河水溺亡的人,本身就會不顧一切的去抓住身邊救援的人。”
“有人不慎落水,救援必須要量力而行,慎之又慎。”
“這樣的案子以往沒有判決的例子...但是今天這個案子,就是典型!”
“如果有人利用這一點,在河水裡故意殺人,如果是這樣,以後誰還敢去救落水的人?”
“趙思思這樣的人,故意殺人罪,手段惡劣且殘忍,必須要承擔代價!”
“法律的意義,就是維護公平與正義!”
“李正義的家庭已經破碎,而破壞李正義家庭的人,憑什麼活着?如果趙思思不被判處死刑,那這個社會還公平嗎?”
“故意殺人,必須死刑!”
“趙思思也必須對李正義一家進行賠償....”
“就算是給趙思思判了死刑,又能怎麼樣呢?”
“因為趙思思一個人,李正義的整個家庭毀了,老人怎麼辦?小孩怎麼辦?誰來負責?”
“法律沒有這樣的先河,今天的這個案子,就更應該開創一個這樣的先河!”
“不然以後,還會有下一個人因為救人死亡。”
“如果今天不判,以後或許還會有這樣的人,鑽法律的漏洞,故意跳河,然後害死他人。”
“趙思思沒有悔改之心,僞造證據,假裝不會遊泳...各種證據做的天衣無縫,就是為了躲避責任。”
“如果不是找到了趙思思違法犯罪的證據,趙思思下一次會不會還會跳河?還會用相同的手段去殺人?”
“而且趙思思還在法庭上辱罵他人,挑戰法庭秩序,人身攻擊他人。”
“這樣的一個殺人犯,必須從重處罰!”
“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
他所有的證據都提交了。
該說的也都說完了。
杜景林,身為律師,知法犯法,必須重判。
什麼叫自首?
去了警察局就叫自首?
自首除了和警察說明情況,還要認真交代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實。
如果不配合警察的話,胡說八道,那也不叫自首。
至于王浩東身為一名醫生,接受賄賂,開虛假證明...
這并不需要顧晨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