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裡面最關鍵的是,王一夢的回家時間。
王一夢下午五點鐘去家教,七點鐘開始回家,回家時間需要一個小時,平常八點鐘到家。
根據學生家長的消息,王一夢當天下午七點鐘就出門回家了。
當時還沒有下雨。
學生小區門口的監控錄像也顯示,王一夢是直接朝着回家的方向走的。
王一夢騎電動車隻需要五分鐘,就可以到達事發的長風西街紅綠燈路口上。
然而等到警察和救護車到了現場,時間已經在晚上九點多了。
王一夢五分鐘的路程,難不成走了兩個小時嗎?
警方根據現場的調查結果,事發當時沒有錄像,沒有監控,沒有行車記錄儀,不能夠準确的定罪。
所以這個案子,要進行調解,甚至是法院訴訟。
顧晨打開系統看了一下。
四條證據!
隻是這四條證據全部都是灰色的。
系統羅列出來了證據之後,顧晨就知道,這個案子不簡單。
王一夢不是因為闖紅燈撞死的。
這個案子有問題!
李小欣撒謊了!
顧晨讓王一夢的父母去休息了。
然後顧晨帶着薛清清去現場看了一圈,又找到了女司機李小欣。
李小欣看到了顧晨,她并不認識顧晨。
薛清清走上前,客氣的說道:“你好,我們是王一夢家人的律師。”
李小欣看到顧晨和薛清清,尤其是看到了長的比她漂亮很多的薛清清,說道:“誰家律師出門還帶個小情人出來的?”
薛清清聽了之後,已經有點生氣了。
李小欣接着說道:“你們是王一夢家人的律師是吧?這個案子我都說清楚了,和警察那邊也交代了,王一夢騎電動車闖紅燈,正好那天下雨,刹不住了,王一夢好好騎車闖紅燈幹什麼?我的車現在損失還是很大的,王一夢應該賠償我的車折舊費,修車費,他不賠可以讓家人來賠償。”
“我的律師也和我說了,王一夢現在已經死了,他的家人也沒有義務交錢,那我也沒轍,我就自認倒黴吧,我不追究王一夢的責任了,真倒黴啊,我還得自己修車。”
“你們要是還要來鬧事,我可就報警了,不服去法院起訴去,我都接着。”李小欣說道。
警察都沒有查出來證據,而且她當時開車車速也不快...
所以她也都不用承擔什麼責任。
她覺得自己都是受害者,要承擔什麼責任?
難道這件事不是王一夢自己的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