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5頁)

  顧晨開口道:“我的當事人王一夢,以下都簡稱王一夢,王一夢在三天前的晚上7.06分,經過長風西街的十字路口時,遭遇了一場車禍,李小欣開車撞人,事後,由于事發地點沒有監控錄像,加上當天下着暴雨,取證艱難。”

  “最後無法調查出來結果,但是很快,在輿論之下,有網友站了出來,主動提交了行車記錄儀等相關證據。”

  “李小欣在面對警察審訊的時候,一直強調是王一夢在闖紅燈。”

  “而根據網友提供的視頻錄像來看,闖紅燈的是李小欣,王一夢并未闖紅燈。”

  “這起交通事故,全責方是李小欣。”

  顧晨接着開口:“起初,所有人都以為這是一場簡單的交通事故。”

  “直到我發現了更多的證據!”

  “我發現李小欣不僅僅是闖紅燈,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明知道撞到了王一夢,面對王一夢的求救,卻置之不理!”

  “李小欣開車撞人的時間是在晚上的7.06分,而警方和醫院接到電話是在晚上9.10分,警方和醫院隻用了8分鐘就到了現場。”

  “這中間足足有兩個多小時的時間!”

  “李小欣分明就是故意殺人!”

  “審判長,我方的訴求很簡單。”

  “第一、李小欣開車撞王一夢緻死,應當進行各種賠償共計103萬元。”

  “第二、李小欣犯下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應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顧晨說出來訴訟請求的時候....

  所有人都是有些驚訝。

  因為交通肇事罪,哪怕開車撞死人的情況下,也就坐牢三年。

  除非是情節特别嚴重,比如發生了嚴重交通事故的情況下,才會判的更重。

  就算是這種情況下,一般也不會判死刑的。

  判死刑還是很難的,除非是故意殺人,故意交通肇事....

  一般情況下,就是賠錢,坐牢...

  差不多就是這個流程。

  可顧晨上來就說李小欣在故意殺人,要判李小欣死刑!

  張偉聽到顧晨的訴求之後,眼睛都亮了。

  這就叫做英雄所見略同!

  他也要為了達成客戶的訴求,打算讓法院判李小欣死刑的。

  這樣李小欣就不用坐牢了啊!

  但是張偉沒有說話。

  張偉決定在合适的時機給顧晨一個助攻就好了。

  畢竟張偉也是為了達成客戶的訴求...

  盡全力達成客戶的一切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