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第1頁)

  “可是誰保障了孫宇軒的公平與正義?”

  “孫宇軒是打人了,打人是錯了!”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重要的一點!”

  “孫宇軒并非沒有任何悔過的意思,他想賠償,也願意進行賠償,但是!他沒有錢,他一分錢都沒有!”

  “就在之前,孫宇軒參加和妻子離婚案的二審判決!”

  “劉婷正好是法官!”

  “結果呢?”

  “孫宇軒的前妻王茹,出軌時間長達一年多!”

  “甚至在結婚前,王茹就多次出軌前男友!”

  “王茹的出軌對象,拿着視頻給了孫宇軒看!”

  “正是因為王茹出軌,導緻家庭破碎!王茹的出軌,才是導緻王茹和孫宇軒離婚的主要原因!”

  “可是這個案子,劉婷是怎麼判的?”

  “離婚案裡面,當沒有子女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财産的劃分!”

  “結婚之後,王茹一分錢都沒有賺過!”

  “會有人說,王茹是家庭主婦,家庭主婦也是有功勞的。”

  “這裡有錄像,一共有400天的錄像!400天的錄像裡面,詳細的記錄了王茹每一天的生活狀态!”

  “實際上,王茹從來沒有幹過一天活,沒有做過一天飯,沒有打掃過一天的家務,什麼時候成了家庭主婦了?這就是家庭主婦的定義?”

  “婚後孫宇軒每次都上交工資,所有的工資全部上交,王茹結婚一年後沒有賺過一分錢,與其說是家庭主婦,不如說是被孫宇軒養着。”

  “而孫宇軒的房子,車子,全部都是婚前财産!”

  “在這個離婚案裡面,王茹出軌!過錯方是最大的!”

  “所以按照正常的訴訟流程,應該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分割财産時應該向男方傾斜,照顧男方的權益。”

  “但是這一點在法律上是沒有固定的标準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

  “可是劉婷是怎麼判的?”

  “孫宇軒的所有婚前财産,全部都以贈與的形式,歸了王茹!”

  “所有的婚後财産,全部都歸了王茹!”

  “而這個時候,孫宇軒的爸爸突發疾病進了醫院,需要二十萬元的手術費!”

  “可是孫宇軒自己本身是有錢的!他有五十萬!他怎麼都可以救自己的父親!”

  “因為劉婷的這個判決...導緻孫宇軒沒有錢救自己的父親,孫宇軒一分錢都拿不出來,可是這些錢都是他辛辛苦苦賺到的!”

  “最後的結果是,孫宇軒的父親死亡了!”

  “這合理嗎?”

  “這個判決裡面,的确是符合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