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8頁)

  之前的官司,最多算是小打小鬧。

  劉婷被打斷雙腿這個案子,也隻是僅限于打斷雙腿而已,情節再惡劣,也不可能被判死刑。

  可這個案子,李龍想不被判死刑都難。

  案子的性質太嚴重了...

  殺一個人都是故意殺人罪,都要判死刑的。

  可是李龍一下子殺了三個...還把車給燒了...

  不管是出于什麼原因,法不容情,都會給李龍判死刑的。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顧晨接手之後,根本看不到赢這場官司的希望。

  勝率隻有0.01%。

  高勇說道:“你想清楚一點,這場官司勝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一旦輸了官司,你百分之百勝率的就被打破了,人們之前都會說你是百分之百勝率的律師,現在這場官司輸了,網友們就都不會這麼說你了。”

  顧晨說道:“百分之百勝率?這種稱号有什麼用?我隻是一名律師,做好我應該做的事情就好了,勝率這種事情是無所謂的。”

  “就算這場官司輸了,我也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輸就輸了,不重要的,我也不需要什麼百分之百勝率的稱号,律師輸官司,不是很正常嗎?”

  顧晨并不在意這個。

  就算官司輸了又怎麼樣?

  重要嗎?

  可不管怎麼樣,他都要幫李龍來辯護這場官司。

  一切就因為...李龍不應該死!

  都說殺人償命...

  可是李龍的媽媽被殺之後,對方也隻是因為特殊原因被判了幾年而已。

  李龍隻是做了一個孩子應該做的事情而已。

  哪怕給李龍判無期徒刑都可以,但是直接判死刑的話...

  顧晨也接受不了這個結果。

  李龍固然犯錯了,可這種犯錯也是有原因的。

  自己的媽媽被殺...而自己卻什麼都做不了。

  顧晨可以接受李龍被判除了死刑之外的任何懲罰,唯獨接受不了李龍被判死刑。

  李浩然也隻有李龍這一個兒子了....

  顧晨說道:“二審這場官司我接了,一分錢都不收,律所最近又在搞活動,我可以免費出手來打一場官司。”

  顧晨看向了李浩然。

  李龍的爸爸,已經滿頭白發了,腿腳不方便,還拄着一根拐杖。

  李龍的爸爸說道:“不行,不行,得給錢...這裡是三十萬,都在這個包裡了。”

  顧晨說道:“不用給錢,這筆錢等會你存銀行吧,不要拿在手上了,拿着這麼多錢出門也不方便,而且也危險。”